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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机关对郑志勇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4-03-27 00:06 崔晓丽  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3月26日电(记者崔晓丽)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公室原主任郑志勇(正局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志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志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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