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旗飘飘|第一视觉|时代新知|生动外语|故事荟萃|前程似锦|流芳之窗|中华梦颂|心理阳光|燕岭飞鸿|丹青艺魂|大好河山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文章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热门文章>>正文
明确家庭教育概念 回应“双减”工作
2021-08-14 12:30   中国教育报

本报北京8月13日讯(记者 高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在8月13日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主要情况等,并就部分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据臧铁伟介绍,本次会议将审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二审稿,将法律名称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家庭教育的概念。

对于社会关注的“双减”工作,臧铁伟说,草案明确规定,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家庭教育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遵循家庭教育规律,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

他介绍,草案明确规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同时,草案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此外,草案还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规定了处罚。

作者:记者 高众

《中国教育报》2021年08月14日第1版 版名:要闻

关闭窗口

知心友·谈心亭  地址:岭南师范学院燕岭区318栋102号
电话:(0759)3183296  邮编:52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