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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
2025-03-17 13:19 记者/李斌 曾艳春 通讯员/郑龙骏  南方日报

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两个文件,对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调整优化,涉及提高贷款额度、下调首付款比例、加大利息补贴力度等多项举措。3月24日起,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231万元。

当日发布的《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贷款补充规定》)对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作出调整。一是上调最高(基础)额度: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二是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购买本市首套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含未成年子女和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本市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新增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可上浮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三是优化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深圳市上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分区间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或暂停上浮。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往年数据,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盖90%以上贷款申请职工。

此次政策调整不仅将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深圳市商品住房,不再区分首套和第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购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则执行二者中较高者。此外,为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政策规定多子女家庭在深圳市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情形下,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可适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补充规定》中还增设了夫妻“冲还贷”业务。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申请将其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对于组合贷款,“冲还贷”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商贷部分提前还款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夫妻双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各办理一次“冲还贷”。

为便利异地缴存职工在深置业,《贷款补充规定》取消了户籍和首套房限制。异地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只要满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深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时,都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

同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了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销户时可享受的额外利息补贴比例:累计缴存年限在1(含)至5年,补贴比例从5%提高至10%;累计缴存年限在5(含)至10年,补贴比例从8%提高至15%;累计缴存年限在10年及以上,补贴比例从12%提高至20%。

深中两地“推动住房公积金合作区域异地贷款政策协同发展”也正式落地,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成为首个与深圳公积金签订区域合作协议的公积金中心。按照新政,中山缴存职工在深圳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时,可以直接向深圳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即日起,深圳与中山两地职工可享受公积金互认互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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