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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师范学院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2日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学校的法治化建设进程,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协调、健康、快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积极实施依法治校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加快依法治校进程,充分发挥教育法制在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使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运行,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 工作目标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建立健全与国家教育法规相配套的比较完善的学校章程及相关制度,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依法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专业化,确保依法治校的实效性,推进校风建设,为学校跨越式发展创造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 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

  健全学校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机构,落实管理职责,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一是完善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师培训计划及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法制讲座,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教师安排一定的时间学习教育法律知识。二是健全普法责任制及有关法律学习制度等,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尤其是有关教育工作的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学生的法律知识教学工作,继续开好《法律基础》等有关必修课,增设一定数量的法律选修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四是进一步搞好普法网络化工作,提升网络法制教育的交互功能和学习功能,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努力使广大师生员工由提高法制观念向增强法律素质转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制定办学章程,完善管理制度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研、论证,制定学校章程,统领学校管理,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推进学校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运行机制的形成。对学校现行人事、教学、科研、学生、成人教育、实验室仪器设备、财务、后勤等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清理和修订及查漏补缺,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与教育改革的原则和精神不相符的,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避免出现管理漏洞和纠纷等问题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人事管理、审计监督、合同管理、招标管理等规章制度,保障依法治校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财产、经费管理。

  (三)强化依法治校,推进校风建设

  依法治校是校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通过依法治校活动,进一步搞好学校的政风、教风、学风的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校风建设平台和各种有效的机制。一是政风建设方面,要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目标责任制,确保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二是教风建设方面,健全各种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规范从教行为,弘扬学术,严谨治教,追求卓越,确保依法从教,防止学术腐败,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行为。三是学风建设方面,在积极做好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各种必要的规章制度,以达到严格管理,使广大学生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明确做人与做学问的要求和规范,努力做到“崇德、博雅、弘志、信勇”的校训要求。

  (四)加强民主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工作质量

  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明确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与监督程序,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依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校、院(部、处)两级的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确保这项工作的全面实施。抓好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途径、时间、程序和监督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等公开制度。

  (五)建立校内申诉机制,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要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明确负责校内申诉的受理、处理工作的部门,规范申诉处理的工作程序和机制。畅通申诉渠道,落实师生员工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诉权,依法公正、公平办理师生员工提出的申诉事项,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学校的稳定,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化进程。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治校

  要把加强党的纪律、增强责任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确保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明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健全领导责任制。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任务、责任要求,落实到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责任追究,做到从严治党、依法治校。

  (七)建立法律风险控制机制,规避办学风险

  健全学校的法律工作机构,完善政策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学校有关法学专家担任学校常年政策法律顾问,对学校法律事务及法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为学校领导提供各类法律咨询,避免事后出现法律纠纷,防范法律风险,保护学校合法权益,提升教育法制工作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调整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依法治校的落实和推进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规划与法规处。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同时,各单位也成立相应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确保依法治校工作在各层面、各环节落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广泛宣传依法治校的目的、意义和做法,使广大师生,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依法治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依法治校。

  (三)加强协助配合,实现整体推进

  各单位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自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创造性地做好依法治校工作。规划与法规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草拟学校章程、法律顾问制度、合同管理条例、立制条例;纪委监察处与工会协助校长办公室抓好校、院(部、处)两级校务公开的规范和落实;工会负责健全教代会民主管理和依法监督的实施办法;人事处和组织部及教务处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重点是完善责任制,健全机关职能行使公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效能考评制、过错追究责任制等;纪委监察处负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草拟校内申诉制度;宣传部与法政学院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卫处与学生工作部负责健全学生伤害事故的紧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审计处与基建处及资产管理处负责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其他单位也要按本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对各项制度进行清理和修订及查漏补缺,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规划与法规处和校长办公室及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修订,并汇总编印成册。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工作实施全过程的跟踪、指导、检查。

  (四)建立和实行依法治校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依法治校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有落实的计划和制度及措施,抓紧抓实。学校把能否有效进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作为年度考核衡量各级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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