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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指南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3日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

使用公章的工作程序

1、填写用章签批表(此表在两办领取或在两办网页下载)。

2、按表格要求经办人、部门领导(即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3、学校分管领导签批。或由授权的党办、校办主任签批(基建合同、银行贷款合同等重要事项除外)。

4、校领导个人印章的使用需请示本人同意。

5、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按具体情况的需要安排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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