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经过这段时间准备阶段的实施,大多数二级单位已完成了资产条码标签的检查漏贴与补充粘贴工作,请还未完成此项工作的单位尽快将未完成粘贴的资产条码标签补贴好。资产清查核查阶段将启用“数据采集器”扫描条码,盘盈及盘亏信息会自动保存在“数据采集器”中。根据我处的安排,11月20日将进入资产清查自查阶段,11月30日前要将自查结果(自查报告、资产清查目录清单、盘盈和盘亏报表及说明材料等)上报我处以便于安排12月1日开始的核查及后面的整改。请各单位务必重视。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