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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我校于2017年10月27日在校园信息网发布了《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第二期报废资产拍卖项目拍卖公告》,其中第7条:7、投标保证金:所有报名参加拍卖的供应商在递交竞价文件(格式见附件3)时,同时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单独信封密封,信封上写“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第二期报废资产拍卖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 ),没有递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作无效投标处理。没有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拍卖结束后现场退;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需拍卖结束当天自行存入岭南师范学院指定银行账号,待缴纳中标金额后2天内原额退还。更正如下: 7、所有报名参加拍卖的供应商在递交竞价文件(格式见附件3)时,同时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存入学校指定账户),没有递交投标保证金,作无效投标处理。没有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拍卖结束后10天内原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缴纳中标金额后10天内原额退还。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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