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是教育部监测高校教育教学状态与质量的重要平台,是师范类专业与其他专业一级认证、国家和广东省一流专业认定等工作的数据来源依据。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41号)要求,强化本科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充分发挥监测引导作用,并做好本科专业一级认证准备工作,决定开展我校开展2020年本科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分工负责
2020年国家数据平台有94张数据表格需要采集,其中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14张(SF),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4张(GK),填报将涉及全校20多个部门单位和各个二级学院专业。为准确、真实、高效完成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本年度相关工作思路如下:
(一)单位统筹,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各二级学院按分工任务,指定填报员和审核人(其中审核人须为单位负责人),加盖本单位公章上交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按时完成分工表格的数据采集。
(二)互相协助,实事求是。各个参与单位应向各负责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尤其是各专任教师等数据,按客观事实归属到相应专业。
二、填报分工安排
数据采集涉及单位有:校办、人事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资产处、图书馆、网信中心、财务处、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生处、招就处、科研处、国交处、团委、规划与法规、继续教育学院、校区办、分析测试中心、各二级学院。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之间存在校验和关联,请各二级单位按照数据采集任务分配表(附件1)的工作分工按顺序进行填报。各相关二级单位下载数据填报模板(附件2),做好填报的工作。
具体填报顺序按如下时间段进行:
(一)10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数据填报员加入“岭南师范学院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Q群(群号734666920),通过Q群共享查看本单位系统用户名密码、及时修改用户密码,尝试登录数据填报系统(网址:http://202.192.128.76 )下载模版并开展预填报工作。
(二)10月20日前,同时填报“表1-2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三)10月22日前,填报“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四)10月27日前,同时填报“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五)11月12日前,其他采集表同步填报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一流专业申报、审核评估、专业评估和认证、院校评估等各类教学评估的基本数据依据,并与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学校教学管理决策及有关资源配置密切相关等的重要数据来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二)数据填报员要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填报指南(附件3),参照填报指南中的指标内涵解释进行填报,要求数据准确并认真核实。
(三)数据在系统中填报完成后,需导出打印相应汇总材料(数据填报承诺书(附件5)、数据填报材料目录、数据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榕楼305室),方可审核通过。
各单位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由一把手负责,指定专人进行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请于10月13日前将填报员及审核负责人回执(见附件4)发送到lszlcp@126.com。
联系人:黄老师、邹老师
联系电话:3174840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各部门任务分解一览表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模板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指南
4、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员和审核人回执
5、XX单位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承诺书
6、《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41)
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