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生国际化项目的资源供给,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开发和实施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合作。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关于招募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第三方机构的公告》要求,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9个候选第三方机构所提交的资格条件、合作基础、质量保障等材料进行初核后,组织校内外7名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现对入围的9家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7日-7月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入围的9家机构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须签署本人姓名,并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附件: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第三方机构遴选入围名单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9-3182757、3182717
电子邮箱:lnulxsgl@163.com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