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2017年科研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的时间范围
统计的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统计的主要内容
1、科研统计的内容主要包括:科研人员情况;科研成果的发表及出版情况;科研课题以及课题经费的来源、使用情况;成果获奖及鉴定情况;科研工作量情况;专利、自主知识产权的申请、授权和转让情况;学术会议交流情况;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科技服务平台等科研单位研发用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的拥有及使用等基本情况。
2、科研机构、科技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共建产学研基地、省教育厅产学研基地、与企业合作共建实验室、与市县合作共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其它各类产学研联合体、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或者我校批准独立建设的研究院、开发中心、研究所、研究室等,如果合作单位没有企业或者政府机关参与的不做统计,非科研机构性质的实训室等培训机构也不做统计。
三、填报说明
1、个人填报:点击附件下载、填写《2017年岭南师范学院人文社科类科研统计个人情况/单位情况汇总表》(附件1)或《2017年岭南师范学院理工农医类科技统计个人情况/单位情况汇总表》(附件2)表中的各项情况后交所在单位汇总整理。其中:附件1、2中的“附件1-1表”和 “附件2-1表”由单位汇总填写。
2、单位汇总:填报“附件1”或“附件2”;各单位对教职工的填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按文、理分别填写《2017年岭南师范学院人文社科类科研统计个人情况/单位情况汇总表》(附件1)或《2017年岭南师范学院理工农医类科技统计个人情况/单位情况汇总表》(附件2)中的全部表格;各科研机构、科技服务平台等单位填写科研机构情况调查表,文科类科研机构填写(附件3),理科类科研机构填写(附件4)及《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基础数据表》(附件5)、《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6)。
3、填表所需的《学科分类代码》、《服务国民经济行业代码》、《社会经济目标代码》请查看附件,并按要求位数将代码填写完整。
四、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科研统计的宣传、组织工作,把填报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位教职工及每项成果,使统计数据切实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1、学校行政机关各部门的双肩挑人员统一归属行政人员系列,由所在处室统一填报各项情况,二级学院无须统计,以免重复。
2、由本校教师共同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申请立项的课题,均以主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课题主持人为填报人,并按排名次序列出其他参与人员。
3、本次统计将作为2017年个人科研奖励的依据,2018年将不再对2017年的科研成果进行补报。拟在2017年年末发表或出版的成果,请根据采用单位的通知填写成果的有关情况。
4、文科类成果奖除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外,部级奖同时还包括经教育部认定的全国性各类基金奖,如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以及孙冶方研究基金会、吴玉章研究基金会、陶行知研究基金会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五、报送时间
单位数据汇总填写完整后,纸质报表需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连同成果材料的原件(专指著作类成果)、复印件,于2017年12月29日前送交科研处成果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成果科邮箱(kyc207@126.com)。
不尽之处,请向科研处成果管理科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3183207。
附件:2017年度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统计工作附件
科学研究处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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