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1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2018年5月15日前(含15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现在学校教学岗位上任教的在编专任教师、编外聘用专任教师和政治辅导员。学校行政教辅人员、兼职教学人员、外籍教师、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教师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符合以下4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我校被指定的体检医院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必须补修师范本科教学计划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已在高等学校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并取得师范本科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举办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学习并取得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者,可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编外聘用专任教师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连续缴交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与学校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三、认定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单面复印)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后80克A3纸双面自行打印,各贴1张小1寸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及其认证报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以博士身份免测普通话及教育教学能力的,须提供博士学位及其认证报告证明材料);
5、《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附件4,A4纸张双面打印,贴1张小1寸彩色证件照);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5,A4纸打印,1~3项由申请人填写,4~10项由二级学院填写但无需盖章,统一由人事处盖章);
7、近一学年教学任务书(须经教务处审核、盖章确认);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办教师资格证用,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背面写上姓名、单位);
9、师范教育类本科(全日制)毕业的申请人(不包括专升本等毕业的),需提供本科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用红笔划出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及教育教学实习成绩;人事干部档案在校的,由人事处提供名单由档案馆人事档案室统一复印);
10、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包括专升本师范教育类等毕业的),需提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它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免测普通话及教育教学能力的申请人,需提供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认证报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个人缴交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凭证(仅编外聘用教师提交);
13、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仅编外聘用教师提交);
14、聘用(劳动)合同(仅编外聘用教师提交)。
四、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所在单位报名,各二级单位于4月2日前把报名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rsc3183593@126.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体检
体检医院指定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公交车人民大道南附属医院车站旁,联系电话:0759-2387566)。体检项目按《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的通知》(粤教继函〔2011〕10号),请申请人下载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双面打印,贴同底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于4月4日前在医院工作时间内携表格和身份证自行前往体检(体检前需空腹)。体检费在体检时自行缴交给体检医院。体检结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领取。
(三)教学能力测试
4月上中旬,二级学院组织专家测评小组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以分数形式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组长签名确认。具体测评办法、标准及工作要求见附件。学校教学能力测评小组将按《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认定考察,具体测评人员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测试费240元,申请人自行到学校财务处缴交,缴费凭证复印件交人事处师资科确认。
(四)网上报名
我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9日—15日。申请人直接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资格认定栏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在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张贴同底大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相片各一张,和其它材料一并交人事处。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
请各申请人按附件中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国外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必须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必须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学历认定代理机构出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7月31日,其它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无效。学历学位鉴定时间较长,请提前完成此项工作。
(二)申报教师系列职称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请各教学系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及时组织相关教师参加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期间,请各申请人密切关注学校网站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安排的进程及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四) 凡今年参加认定的教师请加入QQ530648083群 ,对认定工作有疑问的教师可查询浏览广东省教师资格网或咨询学校人事处,联系电话3183593。
附件: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附件材料
人事处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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