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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师范学院2012—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6日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

湛江师范学院2012—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湛师院〔2013〕196号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3]154号)要求,我校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年度总结工作。现汇总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概况

长期以来,我校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群众路线、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增强办学管理透明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环节,作为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过去一年来,我校坚持以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工作准则,以学校党政一把手挂帅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辖工作小组为工作机构,以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和《信息公开指南》为工作依据,依法推行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负责实施、工会协助运作、纪委加强监督、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已成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校将学校主页、网络平台、宣传布告栏等平面媒介与全校性会议活动、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与学生见面会等动态载体紧密结合,力求以较有效的途径、较快捷的方式、较鲜活的信息,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时公开。我校注重信息公开工作的常规监督,着重检查并落实各二级单位工作流程的公示情况、重点工作的最新进展、教职员工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等。一年中,仅学校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就达805条,其中党政工作38条,占4.7%;组织人事138条,占17.1%;招生考试145条,占18%;教学科研199条,占24.8%;基建后勤28条,占3.5%;资产财务22条,占2.7%;校内发文 235条,占29.2%。主动公开的其他校园信息计4018条,涵盖学校办学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政府要求,今年学校着重对招生领域和财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作了周密的初期部署和细致的终期自查,主要情况如下:

1、招生信息公开方面。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阳光招生”政策,按照政策公开、资格公开、计划公开、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的原则,2013年共录取普通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6533人、专科生2770人。

我校将招生信息的采集、整理、发布、更新、反馈工作贯穿招生录取全程。一是在招生章程制定上,由招生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商议草拟,反复修订,报经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呈送省教育厅审核,获批后于全国“阳光高考”网络平台和学校主页对外公开发布。二是在招生计划制定上,由各二级学院先行申报,招生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统筹安排,拟定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学校总体招生规模,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通过全国“阳光高考”平台、省考试院网站、学校主页对外公布。三是在正式录取准备阶段及进行过程中,开通专线电话咨询(一码十线)和QQ在线咨询,接受考生及家长来电来访咨询3000多人次;发放招生宣传手册2万余份,详尽介绍学校办学现状;将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往年招生录取分数线、招生宣传内容发布在全国“阳光高考”平台、学校主页和招生信息网;开通学校招生官方微博,实时发布和更新招生信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每批次录取分数线,提供录取情况查询等。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到领导到位、纪委监察人员到位、招生人员培训到位、录退签字到位,严守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未出现校内单位或个人违纪违规现象。

在艺术类单考招考工作方面,学校严把各个关口,使此项工作始终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一是由学校艺术类单考招生领导小组主持修订《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规定》、《音乐、舞蹈类评卷及美术类评卷工作方案》等制度性文件,通过加强考务工作管理,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二是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招生录取的全过程监督,消除考试过程中损害公平竞争和社会公正的不利因素,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作弊事件的发生;三是学校与参加艺术类单考工作人员签订廉政责任书,增强考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考的意识,努力为考生营造一个严肃规范的考试环境;四是音乐舞蹈类招考采取现场评委与全程录像大评委相结合方式(即现场由1名评委评分,后期由13名评委根据录像再次评分,得出的14个分数去掉最高8个和最低2个,取剩下4个成绩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最大限度确保评分的公正性。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我校于今年4月7日通过校园网、5月2日通过教代会,分别向教职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了学校2013年部门预算情况,并于5月31日主动在校园网公开了2012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开支基本情况。公开内容包括预/决算基本情况说明、收支预/决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等,并细化至项级科目。

教育收费方面,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教材费,无违反规定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各项收费项目均按要求报物价部门审批、备案,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新生入学报到收费地点及固定的收费公示栏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将相关教育收费许可证在财务部门办公室上墙公示,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统计年度内,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未接到师生员工或校外人士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现场走访、网络交流等方式,广泛了解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大家普遍认为,学校开展的信息公开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益处:一是增进了学校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有效交流,有利于建立互信、化解矛盾、密切关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调动全校师生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构建和谐校园;二是促进了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规范化建设,有利于学校实行依法办学、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三是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各级管理干部自觉主动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努力奋斗,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同时,部分师生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期许,诸如信息发布更及时、意见征集更全面等。

本统计年度内,学校未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把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着力抓住“三个重点”,在落实上下工夫。

1、抓住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无论是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硕士学位授予权申报、人才培养改革方案、校园规划建设,抑或是各种国家级、省级基地的申办等等,均坚持事前意见征集、事中进展反馈、事后汇总发布,对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凝聚师生集体智慧,提高师生参与热情,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对学校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事实证明,这种广泛深入的公开工作形式,既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学校未来发展愿景,又凝聚了人心,形成了全校上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2、抓住师生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学校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处理人事聘任、干部换届、职称评聘、评先选优、教育收费等关系到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如人事制度改革的岗位设置和首次聘任工作,学校通过多种渠道的调研分析、意见征集、分析统计,制定了适合学校实际、教职工认可度高的改革方案,从而使首次聘任工作得以平稳顺利的开展;对教职工职称评聘问题,学校成立了职称评定委员会,规范师资管理工作,每年的职称评定都实行条件公开、申请材料公开、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对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收费、奖惩等工作,学校实行透明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程序,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对各类奖助学金候选学生名单通过校园网、海报、公告宣传栏等予以公示。学校在对“热点”问题处理上的规范透明,赢得了师生员工和社会的信任和满意。

3、抓住廉政建设和民主管理的关键点。学校颁布《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机制和程序进行规范,从源头上加强廉政建设和民主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副处级建制),加强基建工程、物资、设备、物业管理等重大项目的统一管理,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也主动介入各类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工作依法、公开、透明,强化项目的过程控制;实行“阳光审计”,对重点项目审计的结果实行网上发布,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监督。

(二)存在问题

尽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付出了诸多努力,但我校在此项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集中体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加强,有些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意义认识不到位、政策把握不够准、工作布置不得力,影响了信息公开成效;二是常规化检查有待加强,目前个别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内容不全面、形式较单一,需要通过常规性检查加以督促落实;三是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有待完善,激励推动、过程考评的导向仍未稳固建立,各二级单位在信息公开上的态度、做法和水平还有待改进加强。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校将遵循“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实”相结合的原则,着力从四个方面加以改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好效果: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逐步推进信息公开向二级单位的延伸,建立起完善的公开体系;

二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信息公开运行机制,致力于公布、质询、反馈全过程的协调和整合,推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向更高的层次和水平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评估机制,总结经验,奖优罚劣,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

四是进一步维护好信息公开在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方面的良好作用,按政策规定依法开展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妥善化解各类突出问题和潜在矛盾,建设和谐幸福校园。

湛江师范学院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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