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知识面,拓展专业选择空间,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商学院拟继续在财务会计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四个本科专业开展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工作。
一、招生条件与计划
1.招生对象:岭南师范学院学有余力的全日制2016级、2017级,且现主修专业为非管理学或经济学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不限主修学位)的本科在校生。
2.报名条件: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学分,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含2.0)以上;主修专业第一学期所修全部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3.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2018年商学院双学位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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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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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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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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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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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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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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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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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修专业学位为非管理学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不限主修学位)的2016 级、2017级全日制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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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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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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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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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修专业学位为非经济学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不限主修学位)的2016级、2017级全日制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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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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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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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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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修专业学位为非管理学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不限主修学位)的2016 级、2017级全日制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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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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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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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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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修专业学位为非管理学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不限主修学位)的2016 级、2017级全日制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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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办法
因招生名额有限,录取遵循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先报名先录取”的原则进行。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最低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不开班,已报名者可申请调剂到相关专业修读。
三、学制与费用
学制:辅修专业2年,双学士学位3年。
费用: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课程按学分缴费,按学年收取。具体缴费标准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按照不同专业确定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详见下表(不含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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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学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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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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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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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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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修学分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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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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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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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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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学费总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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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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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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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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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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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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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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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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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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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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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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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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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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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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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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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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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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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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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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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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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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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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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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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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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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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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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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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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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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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6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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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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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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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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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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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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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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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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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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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修学分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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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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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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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学费总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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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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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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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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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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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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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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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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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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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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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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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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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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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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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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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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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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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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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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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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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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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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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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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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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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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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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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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费按年缴纳(根据当年所修学分),具体缴费办法按财务处相关规定。
四、报名方式
1.从学校教务处网站或商学院网站下载《岭南师范学院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报名表》,填好相关信息(一式三份),并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交商学院教学办。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10月11日
3.报名地点:第四教学楼商学院教学办(305-2室)
4.报名联系:毕老师,0759-3174651
5.专业咨询:财务会计教育,罗老师,15913583246(69)
国际经济与贸易,杨老师,13902506933(67)
工商管理,刘老师,18476310753(66)
电子商务,王老师,13414985509(67)
五、开课时间
商学院辅修专业、双学位班计划于2018年10月下旬开课,以后各学期开学和结束时间与主修专业相同。
六、免修与免听
1.课程免修办法
学生已修某门课程并获得学分,且该课程的名称、学时、学分与所修双学位的课程相同,经本人提出申请,商学院审批后,可免修该门课程,免修课程不参加考试不缴纳学费。
2.课程免听办法
因学生自身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上课,但通过自学能达到该课程的教学要求,经本人提出申请,商学院审批后,可免听该门课程,免听课程要参加考试且需按所修学分缴纳学费。
七、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
1.学生一经选定并经学校录取为某一专业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得转专业、不得自行退读。
2.学生可在大四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已修双学士学位课程学分情况,向开办学院及教务处申请双学士学位证书。开办学院根据相关教学管理文件进行初审,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由学校自主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不进行电子注册,证书编号非教育部统一编号)。
3.学生主修专业达不到毕业要求,无论双学士学位学分是否完成,均不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
4.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未达到所规定的总学分要求,但完成辅修专业学分,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5.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所修学分未达到辅修专业最低学分,学校提供所修读课程的成绩证明。
未尽事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岭南师范学院商学院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