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师组[2012]14号
校内各单位:
我校现任中层干部本任期将届满,为了客观、公正地了解各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学校党委决定在中层干部新一轮换届前对现任的教学教辅单位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处级干部(含相当,下同)进行届满考核评价。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中层干部2011年度考核工作也一并进行。为使这次考核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现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考察、评价教学教辅单位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处级干部,准确了解和掌握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和能力、工作实绩与贡献,为干部选拔任用、岗位调整和奖惩提供基础和依据。考核评价工作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原则、群众公认原则、综合评定原则。
二、考核评价内容
教学教辅单位领导班子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班子的自身建设、领导能力和执行力、工作绩效和事业发展等方面;职能部门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思路、执行力、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工作作风、依法行政等方面;处级干部的考核内容主要是任期内的德(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能(组织领导与管理能力)、勤(工作作风与服务态度)、绩(工作效率与工作实绩)、廉(廉洁自律与遵纪守法)等五个方面(详细内容见附件1)。
三、考核评价程序
(一)准备和动员(3月16日前完成)。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考核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届满考核评价前的准备工作,动员广大干部和教职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考核工作。
(二)届满总结(3月23日前完成)。各单位领导班子认真总结本任期内自身建设、工作思路、领导能力和执行力、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工作作风、事业发展、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形成2000字左右的书面总结报告;处级干部对照岗位职责实事求是地总结本任期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1500字左右的书面总结报告(含2011年主要工作),并填写《湛江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届满考核表》(见附件2,《年度考核登记表》从人事处网页中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以上材料须于3月23日前交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同时将电子文档(格式和要求见附件3,含处级干部大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发送至gbk870@126.com(各单位先集中统一到一个文件夹后再发送)。组织部把考核单位和个人的任期工作总结(含2011年主要工作)发布至校园网。
(三)民主测评。
1、本单位群众测评(3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召开测评大会(开会前3天将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和本单位人数报党委组织部,以便制票和派员参加),先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代表本单位领导班子作任期工作述职,再由本单位党政正副职分别作个人任期工作述职,述职应围绕届满考核的内容客观真实地汇报班子或个人的情况,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领导班子的述职时间不超过20分钟,干部个人的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本单位教职工根据其现场述职和网上述职的情况以及任期内的实际表现,对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个人作出客观的评价,并填写测评票(测评票由组织部统一印制,包括届满考核和2011年度考核的相关表格;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和组织部干部参加)。教学教辅单位测评会由所在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全体员工参加;职能部门的测评会以处室为单位,由主要负责人主持,所辖部门全体人员参加。本单位的群众测评票由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当场封存交送组织部。
2、相关对象测评(4月5日前)。相关对象根据校园网上公布的述职情况和平时工作的实际表现,对被考核评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测评。对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和其处级干部(领导班子)进行测评的人员为:学校领导、校党委和纪委(简称“两委”)委员、全校正科级(含相当)及以上干部、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干部民主评议委员会成员、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和离退休干部代表(各类代表由组织部通知);对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和其处级干部以及科研单位负责人进行测评的人员为:学校领导、“两委”委员和职能部门正科级(含相当)以上党政干部。参加相关对象测评的人员于规定时间,带笔自行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测评(具体通知另发)。
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不能委托他人投票。各类人员测评权重分别为校领导占30%、本单位占40%、其他人员占30%。
3、测评结果汇总(4月11日前完成)。组织部和纪检部门根据各类民主测评情况统计汇总结果。
(四)广泛听取意见(3月26日至4月11日)。广大师生可根据被考核单位和个人网上的述职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通过电话、邮件或书信(提倡署名)、约谈等方式向组织部或纪检部门反映被考核单位和个人的情况。
(五)组织考评(4月15日前完成)。由组织部汇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对民主测评结果较差、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被考核单位和个人进行组织考评,有重点地听取群众意见。
(六)届满审计(4月17日前完成)。审计处汇同组织、纪监、工会等部门,按相关政策规定对相关岗位的责任人进行届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作为确定干部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七)综合考核评价意见(4月17日前完成)。组织部汇同相关部门根据被考核评价单位和个人的任期工作总结、本单位群众测评、相关对象测评、听取群众意见情况、组织考评和届满审计等情况对被考核评价单位和个人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并将意见上报校党委。
(八)评定考核评价结果(4月20日前完成)。校党委根据考核评价意见,确定被考核评价单位和个人的考核等级。
(九)考核评价材料归档。
四、考核评价结果的确定与反馈
(一)对单位及领导班子的届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被考核个人届满和年度考核结果均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四个等级结果分别按1、0.8、0.6、0.4个系数折算分值(具体折算办法见测评票)。
(二)被考核评价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评价等级,由组织部汇同相关部门以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参考近3年年度考核、届中考核结果、有无突出贡献和群众反映的意见等情况,对被考核评价单位和个人提出考核评价等级建议意见(届满考核分别按正、副处的25%拟定优秀名额,年度考核分别按正、副处的15%拟定优秀名额),提交学校党委讨论确定。
(三)考核评价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较差(不称职)等级:
1、考核评价不称职票数超过1/3或基本称职票数和不称职票数之和超过1/2,且经组织认定者;
2、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有严重问题正在审查处理之中的;
4、严重失职,给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的;
5、在工作中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的;
7、不能廉洁自律,作风存在严重问题,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8、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9、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的;
10、具有其他严重不称职行为的。
(四)公示。将考核评价定为优秀等级的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3天。
(五)考核评价结束后,考核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评价单位和个人。被考核评价单位和个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评价结果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组织部或校领导提出申诉。组织部在收到申诉后汇同相关部门提出复核意见,经校党委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反馈申诉人。
五、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单位和个人的届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诫的重要依据。
(一)届满评价被确定为“较差”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届满考核等级不能定为“优秀”;
(二)届满考核等级被确定为“优秀”的干部,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届满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的干部,须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存在问题,也可视具体情况在换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职务。
(四)届满考核等级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干部,不得留任现职,视具体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降职、责令辞职或免职。
六、考核评价的纪律与监督
(一)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和正确引导单位和个人的届满考核评价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好工作,从时间上、组织上确保考核评价工作顺利进行。考核评价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防止考核评价中的形式主义。
(二)考核评价单位和个人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虚心诚恳地接受群众评议,积极主动地配合考核评价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三)为了严肃考核评价纪律,参加考核评价人员、考核评价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到: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弄虚作假;不准违背考核评价工作程序,搞非组织活动,干扰或妨碍考核评价工作正常进行;不准进行任何的拉票行为[拉票行为的界定和处理有明确的文件规定,详见《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见附件4)];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员打击报复;不准泄露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四)对考核评价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评价结果失实的,考核评价结果无效。
(五)考核评价期间设立监督电话:3182832(纪委)、3183238、3183933(组织部);电子邮箱:gbk870@126.com。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湛江师范学院处级干部任期考核指标.doc
2.
湛江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届满考核登记表.doc
3.
任期工作总结电子文档的格式和要求.doc
4.
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doc
中共湛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