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投诉建议 信息综合搜索
 

·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广东省专业分组方案和招生计划 2024-06-19

·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院校代码:10579) 2024-06-19

·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公告 2024-05-27

·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含退役士兵、建档立卡)... 2024-05-10

 
  • 部  门:院长办公室信息与督办科

  • 电 话:0759-3182345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组织部 -> 公开信息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1日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

组织[2012]2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11]41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省管干部2012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组通[2012]2号)的要求,我校需于近期完成处级(含相当,下同)干部2012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处级干部均应按照规定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二、中纪委、中组部对《领导班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了细化,处级干部应按照细化后的表格,以首次报告的方式,如实、详细地填报,不能简单填写“无变化”。填报事项的情况截至20111231

三、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由本人亲笔填写,于2012412日前,交所在党委(党总支)统一报校党委组织部。

四、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派员于331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学校图书馆学术报告厅领取报告表,并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报告工作顺利进行。

五、各二级党委(总支)收齐本单位处级干部的报告材料后,填写《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报送表》(一式两份),于2012412日前由专人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组织部联系。

六、关于“两项法规”中《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此次暂不要求填报。

附件:1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doc

2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报送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2330

关闭

岭南师范学院 Z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校址: 中国 广东 湛江 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2393 传真:0759-3341440
           版权所有@ 2006-2010 岭南师范学院 粤ICP备05008890号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
鹤湖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