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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基础教育学院:
为了做好迎接2011级新同学的宣传工作,向广大学生家长、新同学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和精神风貌,营造热烈的校园迎新氛围,现将2011级迎新宣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展区安排:
1、燕岭区宣传橱窗(第一教学楼前):刊出《燕岭画廊》(2011年第2期),包括“时政要闻”、“校园动态”和“中心工作”三个部分内容,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2、雷阳区宣传橱窗(第二教学楼侧):刊出《燕岭画廊》(迎新特刊),包括学校建设发展概况和各二级学院介绍两大部分内容。版面具体安排是:16~19版介绍学校概况,由党委宣传部负责;1~15版二级学院专题展区,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布展内容主要包括学院办学优势与特色、教学科研实力、师资队伍、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由各单位自定。各二级学院展区编号分别是(排序不分先后):人文学院15号;教育科学学院14号;法政学院13号;外国语学院12号;美术学院11号;音乐学院10号;体育科学学院9号;商学院8号;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7号;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6号;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5号;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4号;化学科学与技术学院3号;基础教育学院2号;继续教育学院1号。
二、布设时间:9月9日(星期五)前即在新生报到的前一天布设完毕。
三、制作形式:要求图文并茂,统一使用电脑喷图形式完成(各二级学院的刊头都统一为各二级学院的全称,如“人文学院”,不用“XX学院简介”“XX学院概况”之类名称)。各负责单位自己编辑设计、展出(橱窗大小:宽240厘米X高120厘米,编号在橱窗后面)。经费支出由各单位持正式发票(发票抬头为湛江师范学院,并注明单价、平方数及总价等)和报销凭证(请送打印清样和不小于6兆的展览电子文件)到党委宣传部报销(以不超过45元/平方为标准)。
四、注意事项:校园内除学校指定张挂的迎新宣传横幅外,未经允许各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张挂标语横幅,严禁任何外来单位在校园张挂带有商业性的宣传标语或广告。
2011年7月14日
湛江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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