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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规范管理,优化环境,校园内统一设置宣传橱窗、海报栏。其中燕岭区宣传橱窗设2排12版、海报栏设1排12版,雷阳区宣传橱窗设3排21版、海报栏设1排12版。从这些宣传阵地设立完善始,校内一般不再摆放活动式宣传海报牌,各二级单位一般不要再悬挂标语、横幅。
2、宣传橱窗、海报栏是校园生活重要信息源,也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宣传内容和广告信息要体现我校改革发展、教育教学创新所取得的新成果,宣传各种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3、宣传形式必须规范、美观。有关内容必须经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后才能展出、张贴,严格限制校外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在校园内张贴广告、海报、启事。
4、校内各二级单位需要宣传展览、张贴海报的,要事先到学校党委宣传部办理有关手续。(有关手续可登陆“燕岭雷阳”主页在网上登记)
6、宣传橱窗、海报栏使用,每项内容可以一式两份,使用过程不得在张贴板上打钉(宣传橱窗不能使用一次性桨糊)。宣传橱窗使用一次须12版,单在雷阳区使用可以申请2版以上,使用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海报栏使用,一张海报不能大于一个张贴版,时间不能超过5天。
7、使用宣传橱窗、海报栏的单位要在规定的使用期满后将张贴的内容自行清除。
湛江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200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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