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经受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掌握科学研究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检验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手段。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是学生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 (设计)的选题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和专业特点,紧密联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改革的实际,注重发挥学生的专业优势和特长,有利于巩固学生所学知识,有利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 (二)选题范围包括以下三方面: 1、结合所学专业知识进行专题研究; 2、对中等教育有关理论和实践进行探讨; 3、结合专业特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其它课题。 对于本款第2条、第3条方面的选题数量应控制在总量的25%以内。 (三)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不宜过大,难易程度要适当,综合考虑到学校的物质条件、指导教师力量,尽可能使学生在综合分析能力、检索文献能力、数据处理能力、阅读中文外文资料能力等方面都得到一定的训练等因素。理工科专业选题还应重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 (四)选题实行教师指导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办法,教研室要根据学生的情况和教师的指导力量合理安排,做好协调工作。提倡学生自己确立论文(设计)题目,但一般不能选做本专业范围以外的课题,也不能选做没有指导力量的课题。对于教师提供的选题,要有一定说明,以备学生选择。 (五)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般为一人一题。如果课题要由两人或几个人共同完成,需由指导教师提出意见,经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但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其中的部分工作。不允许出现选题同一,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同一的现象。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一般由具有讲师以上技术职务,有科研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所有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经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审查批准,报教务处备案。为保证指导质量,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一般应由本单位教师担任,若个别专业在指导力量或客观条件方面确有困难,需聘请或委托外单位人员担任指导工作,应先征得教务处的同意,并办理有关聘任手续。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职责: 1、向学生讲清课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 2、指导学生收集有关研究资料,向学生提供有关参考资料,审核学生填好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 3、检查学生毕业论文撰写或毕业设计进展情况,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和制订实验的步骤、方法,回答学生有关毕业论文写作或毕业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认真审阅论文初稿或设计草案,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对最后定稿拟写约300字左右的评语,并评定成绩。 5、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上,负责介绍自己所指导的学生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对所写的评语和论文成绩作出充分的说明,以便分委员会审定向院(系)、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四)指导教师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既要防止包办代替或出现抄袭现象,又要防止放任自流降低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1、论文(设计)撰写要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准确,文字通顺,条理清楚,字迹工整。 2、论文题目确立以后,一般不得随意变更,确需改变时应经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论文(设计)篇幅文科以6000至8000字,理科以3000至5000为宜。 3、毕业论文(设计)的封面和内页由学校统一印制,各院(系)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统一到教务处领取。论文(设计)正文一律采用16开稿纸(20×15=300)誊写或者按此规格打印。论文(设计)统一左侧装订。 4、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不得拖延。 (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格式 根据国家标准局1987年5月5日颁发的《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文后参考文献目录规则》的有关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格式应由前置部分和主体部分构成。具体要求是: 1、前置部分包括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其中: ①摘要,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和指令性,即不用阅读论文(设计)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主要是结果和结论。每份论文(设计)应有约300至500字的内容摘要,并要有中外文两种形式。 ②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达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5个词作为关键词。 2、主体部分包括引言、正文、结论、注释与参考文献。其中: ①正文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确完备、合乎逻辑、结构完整、简练可读。 ②正文应层次分明,脉络清晰。按内容分成若干标题层次(一般不超过三级);各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连续写;不同标题层次间用“.”隔开(圆点放在数字的右下角),末位数字后不加圆点;如“1”、“1.1”、“1.1.1”等编号要在左起顶格写。 ③编号后若有标题,先写编号,再写标题,两者之间空一格;然后另起一行自左至右缩进两格写具体内容;编号后若没有标题,则在编号后空一格接写具体内容。 ④注释置于正文的末尾;注释序号用①、②……表示, “注释”应为黑体,前面空三格,后面有“:”。具体格式见如下示例: ☆专著:序号 主要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如:① [美]J.D.亨特著,安荻译.文化战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248。 ☆期刊文章:序号 主要作者.题目[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出版年。 例如:② 田长霖.21世纪高等教育的趋势与展望[J].高教研究与探索,2000,(3):6-7。 ☆论文集中的文章:序号 文章的主要作者.文章题目[A].论文集主要作者. 论文集名称[C].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文章起止页码.。 例如:③ 季平.1999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分析[A].袁振国.中国教育政策评论集[C].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160-162.。 ☆报纸文章:序号 主要作者.文章题目[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例如:④ 刘微.流动人口子女到哪儿去读书?[N].中国教育报,1998-5-24。 ⑤参考文献置于正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序号用[1]、[2] ……表示,“参考文献”应为黑体,居中; 参考文献一般分为三种著录格式: ☆专著:序号 主要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如:[3] 许国梁.中学物理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16—20。 ☆期刊文章:序号 主要作者.题目[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出版年。 例如:[5] 顾海兵.高等教育仍是集权式管理[J].改革内参,1998,(19):24-26。 ☆论文集中的文章:序号 文章的主要作者.文章题目[A].论文集主要作者. 论文集名称[C].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文章起止页码.。 例如:[6] 季平.1999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分析[A].袁振国.中国教育政策评论集[C].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160-162。 ☆报纸文章:序号 主要作者.文章题目[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例如:[9] 刘微.流动人口子女到哪儿去读书?[N].中国教育报,1998-5-24。 ⑥当既有注释,又有参考文献时,注释在前,参考文献在后。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是审查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补充形式,对综合检验教学双方的工作情况,特别是对督促学生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确保论文(设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有关工作。 (一)领导重视,成立工作机构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生论文(设计)选题的实际,按照专业、学科方向(范围),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一小组一般由学科方向相同或相近的3—5位教师组成(指导教师是其中之一),并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其中一人为主答辩老师。 (二)充分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把经指导老师审定的文稿(一式三份)连同全套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包括论文提纲、原始素材、草稿及各次修改稿),一并送交指导老师审阅。 2、指导老师须在10天内写好论文(设计)评语。提出论文(设计)书面成绩,签名后送交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组织对学生论文(设计)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按选题方向进行分组后,把各组论文(设计)分别送交有关答辩老师。还须提前3天公布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分组、答辩程序和要求,以便师生及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4、认真布置好答辩场所,使之具有一种庄严的气氛。 5、主答辩老师独自或由答辩小组老师分工;根据每篇论文(设计)的选题及具体内容,拟定2—4个答辩题目,经答辩小组老师集中讨论后,逐条拟出每一题目的参考答案。有关题目与参考答案,应严格保密。 答辩题目拟定,应着重考虑五个方面的问题: ①能够审查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真实性的; ②能够审查学生对论文所涉及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把握的程度的; ③能够审查学生对自己的观点(立项)能否自圆其说的; ④与学生论文(设计)主要内容相关的、能探测学生学术水平和技术水平的; ⑤对学生论文(设计)中欠周全、有偏颇,存在不足或谬误的内容提出疑问,要求学生予以解释说明的。 6、学生应根据本人论文(设计)的实际,撰写一份《毕业论文(设计)自述报告》。其内容包括: ①为什么选定这个论文(设计)题目?本选题的研究(设计)有何学术价值或先进性、应用性? ②本选题的研究(应用)现状如何?已有哪些不同的观点或设想、方案?各有哪些代表性的成果或产品? ③本人对选题有什么新见解?主要的论据(依据)、论证(设计)方法如何? ④论文(设计)中还有哪些本应涉及但限于本人水平或文章篇幅、结构所限尚未涉及的问题? ⑤对本人的论文(设计)还有哪些补充、说明? (三)认真组织好答辩现场工作。 1、答辩开始,由主答辩老师宣读答辩场纪律和程序,宣布学生姓名和论文(设计)题目,并检验其学生证。 2、学生作《毕业论文(设计)自述报告》,时间为8—10分钟。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3、答辩老师将预先准备好的答辩题目(2—4题,视论文(设计)具体情况而定)发给学生。学生略做思考(5分钟左右后),当场回答有关问题。 4、答辩过程中,答辩老师可以针对学生回答问题的疏漏而临时提问。当学生在答辩中一时回答不出问题,或回答问题离题太远时,老师应予以启发诱导,以进一步了解答辩者理解问题的程度。 5、学生答辩完毕,主答辩老师应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水平与答辩情况作出口头总结与评价。学生应对答辩老师的提问与评价表明态度和表示谢意。最后,由主答辩老师宣布该学生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学生退席,但不得离开答辩现场。 (四)严格做好答辩成绩的评定工作。 1、每位学生答辩结束,答辩老师根据学生回答问题的准确度、语言表达的清晰度和临场应变能力三个方面的表现,各自作好初评记录。 2、每一单位时间(上午或下午)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及时进行合议,对每一位学生的答辩成绩予以最后评定,并由主答辩老师填写《湛江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后,送交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的评定,一律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书面成绩和现场答辩成绩组成。书面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书面成绩主要由指导教师评定;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成绩评定标准: 1、优秀(相当于百分制90分以上): ①论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或学术价值; ②对所研究的问题占有丰富的材料,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比较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有一定的独到见解; ③观点正确,中心突出,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文字流畅; ④答辩中能熟练、正确地回答问题,思维清晰,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2、良好(相当于百分制80—89分): ①对所研究的问题掌握了比较充分的材料,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有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观点正确,中心明确,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流畅; ③答辩中能熟练、正确回答问题,思维比较清楚。 3、中等(相当于百分制70—79分): ①对所研究的问题掌握了一定的材料,基本上能结合所学知识进行分析。中心明确,主要论据基本可靠; ②观点正确,条理清楚,文字通顺; ③答辩中能比较正确地回答问题。 4、及格(相当于百分制60—69分): ①能掌握一些资料,基本上说清楚论述问题; ②观点基本正确,条理清楚,文字通顺; ③答辩中经过提示能比较正确地回答问题。 5、不及格(相当于百分制59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为不及格: ①政治观点有明显错误的; ②掌握的材料很少或对所搜集的材料缺乏分析、归纳,不能说明所提出的观点;或未经自己思考,仅将几份材料裁剪拼凑而成的; ③文句不通,条理不清,言不达意,字数大大少于规定数量的; ④抄袭或由他人代笔的; ⑤答辩中经过提示仍不能正确回答问题的。 (四)评分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优秀率一般不超过20%。优秀论文(设计)应写出评语并推荐给教务处。 (五)凡评为“优秀”和“不及格”的论文(设计)由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负责复审。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 (一)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务处主管。各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负责本院(系)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的审定、指导教师配备、时间安排、进展情况检查、论文(设计)答辩、评分,以及推荐优秀论文(设计)等组织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一般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集中时间一般为4—6周。选题、配备指导教师等工作,应在第7学期结束前完成。整个工作须在5月底前全部结束。 (三)各院(系)布置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后,应安排1—2位有丰富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为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作一次集体辅导,介绍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院(系)应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连同工作总结一并报教务处。 (五)各院(系)教务员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记及论文(设计)汇总后的存档。 (六)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但可在离校后一年内,申请在职补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要求的换发毕业证书。 七、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八、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湛江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暂行规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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