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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师范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3日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
为加强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和教学质量监控,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及教学管理活动中的作用,促进教师、学生、管理人员间的联系与沟通,宣扬教学典型,培育优良教风、学风,经研究决定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为使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组成

第一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用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能实事求是、客观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敢说真话;

2.有高度的责任心,关心学校及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乐于为学生服务;

3.积极主动地学习先进的教学观念,关注教学前沿动态,善于发现和辨别问题并能主动提出改革建议;

4.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用

1. 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聘任一次,由学生自荐或二级学院推荐,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产生;教务处可视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表现决定续聘或撤换;学生教学信息员如中途退出须事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2. 教学信息员由学校参照勤工俭学标准按月发给一定的工作补贴。

第三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组织

1. 学生教学信息员每班一名;
2.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建立教学信息站,组织本院教学信息员开展交流、研讨工作。教学信息站站长由学生教学信息员兼任;

3.各二级学院由教学秘书负责本学院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4.教学信息员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学生教学信息员主要工作职责

第四条 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向教务部门反映在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过程中各类教学信息,宣扬先进和优秀,反映学生的心声,做好学校教学管理的参谋和助理,起到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五条 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运行状况的意见和建议,推荐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及其事迹。

第六条 反映学生对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学生对校、院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反映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

第八条 反映其他认为需要反映的问题,积极参与教学调查,提供有价值的稿件、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

第九条 参加教务处或各二级学院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活动。

第十条 协助教务处和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员开展有关的调研工作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教务处向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发放《湛江师范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或其他专项调查表,由其发放到学生教学信息员手中。

第十二条学生教学信息员将收集到的教学信息填入《湛江师范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或相关专项调查表(每月至少一次),及时上交到本学院教学秘书处。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也可直接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反映。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于每月月末将收集到的表格和其它书面意见,上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第十三条教务处将对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整理、核实、处理、反馈,或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教学信息员管理

第十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是师生之间教学信息交流的桥梁。通过及时了解教与学状况,对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五条 每学期教务处召开1—2次学生教学信息站站长会议,布置、研讨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增强工作责任心。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二级学院实际情况召开必要的学生信息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列入班委会日常工作,享受学生干部待遇;

第十七条 教务处每学年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递交工作总结及出席会议等情况,对教学信息员进行考核,评选“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优秀教学信息站”,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撤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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