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实习基地建设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是进行实践教学的根本保障,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实习教学质量,加强和规范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 实习基地建设的组织管理
学校教务处是学校实习基地建设的主管职能部门,发挥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作用。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由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其中师范类各专业的教育实习基地主要由教务处管理和协调,非师范类各专业实习基地由各院系负责管理和协调。但所有实习基地的建设与规划均应在教务处备案。
二、实习基地建设的基本原则
1.坚持“互惠互利、双向受益、共同发展”的原则。学校利用实习基地条件安排学生实习,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并借助学校的科研、师资力量为实习单位加强生产、教学及人员培训等工作,并可从实习学生中优先选拔优秀人才。特别是教育实习基地的建设,要利用我校教育人才资源的优势,主动为地方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要与实习学校的新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我校和实习基地单位共同发展。
2.坚持“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讨实习新模式,将实习基地建成“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的重要场所。
3.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实习教学基地建设要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能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能力,保证实习质量。
4.坚持素质教育原则。实习教学基地应有良好的育人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使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以及身心素质等方面得到提高与完善。
三、实习基地建设和基本条件
1.与专业基本对口,设施、设备、技术及管理比较先进,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
2.运行正常,重视学生实习,并有能力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工作。
3.便于安排师生的食宿,一般至少能容纳10名以上学生,实习条件有保障。
4.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实习经费开支较小。
5.基地建设双方能互惠互利、义务分担。
6.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
四、实习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1.由学校或二级学院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选择能满足实习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共同协商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并签订有关协议,以保证实习基地的相对稳定性,更好地满足实习工作的需要。
2.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教育实习基地协议由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直接签订;专业实习基地协议由相关二级学院与基地所在单位协商好相关内容后报学校领导审批,然后由学校与实习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应一式二份,学校、实习基地各执一份。
3.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1)双方合作的目的;(2)双方权利与义务;(3)实习师生食宿、学习等的安排;(4)协议合作年限;(5)其它。
4、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5-10年。对协议到期的实习教学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五、教学实习基地的检查与评估。
学校定期召开实习基地负责人座谈会,或由教务处协同二级学院不定期地走访实习单位,倾听实习单位的意见,不断总结和交流实习基地建设的经验,对实习基地建设成绩突出的教学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不断促进实习基地建设水平的提高,以满足我校人才培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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