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投诉建议 信息综合搜索
 

·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广东省专业分组方案和招生计划 2024-06-19

·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院校代码:10579) 2024-06-19

·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公告 2024-05-27

·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含退役士兵、建档立卡)... 2024-05-10

 
  • 部  门:院长办公室信息与督办科

  • 电 话:0759-3182345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教务处 -> 规章制度 -> 正文

湛江师范学院生产实习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3日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
生产实习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妥善处理和解决生产实习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实习质量,特制定本条例。毕业实习等其他形式的实习环节,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一章 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第一条 生产实习的目的是使实习生通过实习过程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一)了解生产企业或实习场所的一般情况,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

(二)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三)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四)熟悉本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

(五)虚心学习,培养艰苦创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形成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良好品德。

第二章 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

第二条 实习大纲

实习大纲是进行实习的指导性文件,是制订实习计划、组织实习和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认真编写实习大纲,经教学系、二级学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并于实习前发给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二)实习的内容和方法;

(三)实习的程序与时间安排;

(四)现场教学、参观、实习总结报告的内容与要求;

(五)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调查的内容与要求(认识实习除外);

(六)实习的考核方式;

(七)其它说明。

第三条 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是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现场条件拟定的实习执行程序。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及实习生的分组安排、指导教师、实习程序安排、考核等。

第四条 生产实习计划由各教学系制订,经二级学院领导批准后,于实习前一个月报教务处审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应及时将新方案重新报送教务处,各专业应按审定后的实习计划执行。

第三章 实习场所和实习方式

第五条 实习场所的选择应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挂钩,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选择实习场所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

(二)设备、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

(三)便于安排师生食宿;

(四)就地就近,相对稳定。

第六条 生产实习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场所实际,原则上以集中实习为主,也可根据专业的不同情况采取分散实习形式,但每组人数不宜太少。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实习,都要满足实习大纲要求,保证实习质量。对于分散进行实习的,二级学院和教学系尤其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决不能放任自流。

第四章 实习的组织领导

第七条 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负责生产实习的总体领导。

第八条 教务处负责生产实习的日常管理,负责全校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起草实习工作的有关制度并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二)审查各专业实习大纲。

(三)汇总、审查、协调各学院实的习计划及实施。

(四)协助财务处做好实习经费的预算报销管理。

(五)会同有关学院组织专家深入实习现场,调查实习教学情况,协助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六)汇总各专业实习队的实习材料,组织评估、经验交流。

第九条 二级学院职责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主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的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实习组织领导。成员包括有关系主任和教师。

(一)组织编写实习大纲,制定实习计划;

(二)联系、落实实习场所;

(三)实习前将实习计划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送教务处教育实践科审核;

(四)选派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现场熟悉、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并指定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实习队长;

(五)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工作,说明实习目的、要求,学习安全条例,加强实习纪律教育;

(六)做好分散实习的组织落实,派出指导教师巡回指导、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

(七)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出现重大事故须及时报告;

(八)审核实习生实习成绩和组织实习评优工作,组织召开实习工作总结大会或经验交流会;

(九)实习结束后,应在两周内将有关实习材料报教务处教育实践科;

(十)做好实习教学文件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实习教学文件及资料至少保存四年以上。

第十条 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是实习过程的直接组织者,应按照实习计划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实习教学工作。

(一)指导教师应提前去实习单位,深入了解现场情况。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实习条件,会同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拟订出具体的实习进度计划,并做好师生的食宿等生活条件的安排。

(二)在实习前,指导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和具体的实习计划,讲明时间安排和步骤,提出撰写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的具体要求,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范,介绍实习单位情况和实习注意事项,宣布安全保密要求和实习纪律,办好去实习单位的有关事宜。

(三)实习过程中,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与学的活动,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学习。要布置一定的思考题或作业,及时检查与督促。
(四)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重视劳动教育,组织学生参加一定的生产劳动、技术劳动和公益劳动。

(五)实习结束前,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考核。

(六)学生在实习期间违犯纪律或犯有其他错误时,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带队教师有权及时处理,甚至停止其实习,并向二级学院报告。

(七)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主动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指导教师应定期向所在实习单位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在处理有关实习问题时,要尊重实习单位的意见。师生在完成实习计划的原则下,应尽量为实习单位多做些力所能及的有益工作。

(八)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指导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二级学院领导批准,以便安排其他教师顶替。

(九)实习结束时认真做好总结汇报和评优工作。

(十)做好实习经费的报销工作。

第十一条 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一)在实习中,学生应按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要每天做好实习笔记,结合自己的体会写好实习报告;

(二)尊重实习单位领导、技术人员、工人师傅的指导,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学习;

(三)分散实习的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必须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一起制订好实习计划,并及时将实习计划寄回所在专业相应的指导教师。实习期间应认真记录每天的实习情况,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报告;

(四)实习期间,团干部、班干部要主动承担和协助教师做好各项工作,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加强纪律性,严格遵守《湛江师范学院生产实习实习生守则》, 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范。

第五章 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第十二条 考核必须坚持标准,既要考核学生完成业务学习情况,又要考核其在实习中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态度和组织纪律性。

第十三条 实习成绩的评定,可采取评阅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实习单位意见等各方面综合评定。具体办法由各二级学院确定,但必须在实习前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 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根据成绩管理需要,按如下规定换算为百分制,其中,优(90~100分,一般不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20%),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

第十五条 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须重修实习,一切费用自理。未重修实习或重修实习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因违纪取消实习资格者,成绩记为零分。

第六章 实习工作总结

第十六条 实习结束时,要认真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和总结工作,召开本单位的实习总结大会或实习经验交流会。

第七章 实习经费使用

第十七条 实习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湛江师范学院生产实习评分标准

2、湛江师范学院生产实习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3、湛江师范学院生产实习实习生守则





附件一

湛江师范学院生产实习评分标准




1、全部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

2、实习日记齐全完整,内容详实。

3、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有一定的独立见解;

4、实习中表现好,积极参加劳动,无违纪现象。




1、能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

2、实习日记齐全完整。

3、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

4、实习中表现较好,能积极参加劳动,无违纪现象。




1、能完成实习计划,基本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

2、实习日记比较完整。

3、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较为全面的总结;

4、实习中表现较好,能积极参加劳动,无违纪现象。




1、能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主要要求;

2、实习日记基本完整。

3、能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

4、实习中劳动态度一般,无违纪现象。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不及格处理:

1、未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

2、无实习日记或大部分不齐全,实习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

3、学生在实习期间因故请假缺席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1/3以上者;

4、实习中无故旷课超过1/4以上者。




















附件二

湛江师范学院

生产实习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实习质量,更好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改善实习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 选 的 范 围 和 对 象

凡参加本年度生产(专业)实习的普通应届本科学生。

二、 评 选 的 条 件

(一)实习期间,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较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出色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二)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受到实习单位的肯定与好评;

(四)实习结束,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成绩优秀。

三、 评 选 的 程 序

(一) 实习领队教师根据评选条件,评出初步人选,报学院实习领导小组讨论,并填写《湛江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非师范类);

(二) 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查,并在院内进行公示;

(三) 公示后,将优秀实习生候选人名单及《湛江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交教务处教育实践科。

(四) 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实习生材料进行审核。

(五)最后报学校实习领导小组审定,并发文公布。

四、评选的比例、时间及要求

(一) 各学院评选优秀实习生的比例应控制在实习生总数的10% 以内;

(二) 各学院应在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向教务处报送优秀实习生名单及材料;

(三) 各学院应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五

湛江师范学院生产实习实习生守则

生产实习是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方面。为使实习正常进行,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并按照实习大纲和计划的要求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二、学生应将每天实习观察的结果、实习心得收集整理,认真记入实习日记。对涉及到的保密内容应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漏。

三、学生在实习期间应认真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干私活。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违者将参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应条款予以处理。病事假天数超出实习天数1/3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无故缺勤天数达实习天数1/4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的,并不准补实习。

四、尊重实习单位领导职工,服从工作安排,虚心地向实习单位的师傅学习,听从现场技术人员的安排,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吃苦耐劳,严以律己,注意仪表美,语言美,行为美。

六、学生因违反上述规定并经教育无效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

关闭

岭南师范学院 Z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校址: 中国 广东 湛江 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2393 传真:0759-3341440
           版权所有@ 2006-2010 岭南师范学院 粤ICP备05008890号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
鹤湖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