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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师范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建设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3日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

  课程教学大纲是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有关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写课程教材和选择教学参考书的根本依据,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教学日历、教案是教师实施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课程教学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课件是提高教学效率的重要手段。为了实现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教学文件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教学大纲

  第一条 各门课程包括选修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必须有课程教学大纲,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如果有教育部最近五年来组织编写或推荐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可参照使用。没有部颁或推荐使用教学大纲的课程,教学系要组织教师自编大纲。

  第二条 自编大纲要做到:科学、规范、严肃。科学:即自编大纲要努力贯彻正确的教育教学思想,体现教学改革精神,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服从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防止单纯追求局部体系的完善。要根据该课程的发展及时加以修订和完善。规范:主要指大纲结构要完整。严肃:指自编大纲的制订程序要严密,大纲的执行要严格。

  第三条 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①课程基本信息(课程性质、课程编号、课程英文名称、授课对象、建议学时、与相关课程的衔接、考核方式);②本课程教学目标、要求;③教学基本内容、教学方式与学时分配;④实践教学环节要求;⑤选用教材、参考书目;⑥必要的说明。

  教学大纲的参照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条 编写自编教学大纲的基本程序:

  1、对于没有教学大纲的课程,在开课前一学期,教学系主任组织相关教师编写大纲初稿。

  2、教学系主任组织相关教师讨论大纲,讨论要有记录。大纲编写人员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大纲。要避免摘抄教材章节作为教学大纲。

  3、教学系主任对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定批准。

  4、各二级学院须将正式的教学大纲送交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 新制订的教学大纲一般须有两年的试用期。试用大纲须在封面印上“试用”字样。试用一年后教学系主任要负责组织对教学大纲的使用情况进行讨论,并根据试用情况进行修改,供第二年试用。第二年试用结束后,根据教学大纲的使用情况,教学系再次组织对大纲进行修改。试用结束后,二级学院将大纲报教务处备案。

  课程名称相同,但授课对象不同,须使用不同的教学大纲。

  第六条 对于现有的教学大纲,教学系主任要根据任课教师的使用情况反映、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以及该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情况,及时组织相关教师进行修订。修订的程序参照本办法第四条执行。

  第七条教学系主任要认真组织和检查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教学大纲的选择与编写、修订与完善、执行与反馈等工作是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和教学系主任工作、评价课程建设水平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 教学日历与教案

  第八条 教学日历及格式要求

  教学日历,即任课教师基于课程教学大纲编制的学期课程教学工作的具体内容安排和进度实施计划的总称。

  教学日历编制的基本目标单位是基于学期的特定层次、专业的具体课程教学;教学日历中的教学进度安排要具体到每一周,每一次课。

  编制教学日历的目的是使教师合理地分配时间,确保预定教学任务的完成。内容主要是总课时和每周或每次课时的分配和教学内容的分配,以及教学方式、作业等。

  教学日历的具体格式见附件二。

  第九条 教案及格式要求

  教案,即教师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为所授课程的每一个知识点(群)编制的教学方案。教案的基本设计单位是一次课程教学,如一次课堂教学或一次实践教学等,并应与教学日历基本对应。为便于撰写,教师也可以按一个单元或一个章节的教学内容来撰写。教案的电子版本,即电子教案。

  教案的基本要素包括:主要知识点及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讲授、讨论或分析、见习或实践等)与手段(含多媒体授课)、教具(教学器材或工具)准备、教学环节设计或时间分配、作业、讨论或思考题、参考资料、教学后记等。

  为便于教师撰写教案,学校提供课程教案的参考格式。具体操作时,各二级学院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内部必须统一格式和模板。

  教案的参考格式见附件三。

  第三章 教学课件

  第十条 课件

  课件是教学内容和教学程序的总称。在教学活动中,课件承担教学内容的呈现、接受学生的要求和回答、指导和控制教学活动的程序以及存储有关教学资料等任务。

  课件在教师授课、助教、助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等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所以,课件的质量对教学效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十一条 多媒体教学课件

  多媒体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形、图像、动画等信息的技术开发。设计实现的教学课件,其表征特点是:教学信息显示的多媒体化、教学信息组织的超文本方式、教学过程的交互性、教学信息的海量存储、教学信息传输的网络化和教学信息处理的智能化等。

  第十二条 多媒体课件的认定

  学校在专业、课程建设水平评估、教师教学比赛、优秀课件评选中对多媒体课件实行认定制度。

  1、基本要求

  多媒体的六大要素分为图、文、音、视、动和颜色。

  (1)图形(图形、图表、图示)

  (2)文本(文字、符号)

  (3)动画(二维与三维的动态画面)

  ①演播式动画

  ②交互式动画

  (4)视频(影视资料)

  (5)声音(音乐、音效)

  (6)颜色(色彩与亮度信号)

  2、审核标准

  (1)多媒体课件应具有直观性、趣味性、动态性,采用声音、图像、动画、视频剪辑等手段使教材内容变得形象生动、有声有色,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

  (2)课件(引进和自制的均可)至少需要带有文字、图像、图形、动画、声音五种素材中的三种,才属于合格的多媒体课件;

  (3)形式单一,类似于“电子黑板”的课件不属于多媒体课件的范畴;

  (4)利用计算机制作的纯文本电子文稿和纯文字的演示文稿不属于多媒体课件。

  第四章 教学日历、教案、课件的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 各二级学院、每位教师要从长远出发,强化教学信息化意识,克服困难,从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将已有的纸质版本转化为电子版本;

  第十四条 各类课程均须撰写教案。公共课、跨院课程由任课教师所在单位进行统筹管理,授课对象不同,原则上教案不得相同;

  第十五条 为了推进学分制改革,更好的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授课教师于课前须将教学日历公布给学生,以利于学生根据教师的教学日历主动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做好预习等准备。

  第十六条 教学日历由授课教师填写,报教学系主任审批,一式二份。一份须于开课前交教务员保存,另一份教师自存。

  第十七条 教师每讲授一次课程均须提交新的或经修改的教案,除基础学科对应专业和政治理论课外,教案每年的内容应有所更新。

  第十八条 学校鼓励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目标开发、运用各类教学课件。有条件的课程应将教师的电子教案、教学课件上网。

  第十九条 学校对教师教案、课件进行评估,对优秀教案、课件进行奖励。教师要注意保存教案、课件,确保在各类检查、评估中能随时提供。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湛江师范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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