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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大学生重外语轻母语,在高校已是一个普遍现象,母语运用中错别字多、用词不当、语法不通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学生的语言文字基本功不够扎实,这一问题已得到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的高度重视。为了纠正大学生只重视外语学习和使用而忽视或削弱本国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的现象,使大学生在强化外语学习的同时不忘母语基本功的锤炼,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委托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举办“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并把它列入“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 今年我校决定组织师范生参赛,请各二级学院学工办组织师范生报名,参赛事项如下: 一、大赛内容: 1、社会生活中应具备的语言文字基本功; 2、语言运用中应该遵循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 3、书写及写作等语文基本功。
二、参赛对象:2009级、2010级师范生自愿报名参赛。
三、报名参赛条件: 1、文字书写规范、工整、美观; 2、语言文字基本功较好; 3、写作基础较好。
四、参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挑选参赛选手;第二阶段正式参赛。 第一阶段:报名者以“ 谈谈加强大学生的母语教育 ”为题写一篇作文(800字以内),在10月14日之前集中交至二级学院学工办,学工办组织人员对报名者的稿件作初步的挑选,文科按60%的比例,理科按80%的比例挑选出较好者参赛(因文科参赛者较多,理科参赛者较少,鼓励理科生积极报名)。 要求:各二级学院在2011年10月21日之前把参赛名单送交教务处推普科,推普科于10月25日汇总报名人数上报举办单位。
五、第二阶段参赛者参赛答题:11月25日—12月9日,推普科下发答题材料,参赛学生答题。
六、回收答题: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回收答题材料工作,在12月13日之前将所有答卷回收送交推普科,推普科将答卷寄回举办单位。举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参赛答卷进行评选。
七、奖励办法: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参赛人数的3%)、二等奖(参赛人数的5%)、三等奖(参赛人数的7%)及组织奖,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办公室和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颁发获奖证书。
教 务 处 201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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