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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0日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湛江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开展第二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为了做好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还未申报认定的项目。
2、前一次认定时申报的尚未开出或材料不规范、不完整需重新认定的项目。
二、认定所需要的材料:
  1、《湛江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一式二份。
  2、反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讲义)等。
3、每个项目学生设计的实验方案(设计性实验)、实验报告三份。
三、认定程序:
1、任课老师填写《湛江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交由系和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二级学院未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成立本学院专家小组(一般五个人左右)审核。二级学院务必于10月28日前完成以上工作,并填好《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一览表》,于29日前连同审批表交教务处教育实践科,认定所需的第2、3项材料存放在二级学院备查。
2、11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认定。
3、教务处核准。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以上工作日程做好有关工作,保证学校评建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07年10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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