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湛江师范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创新学分的精神,决定对取得创新成果的学生计给创新学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学分登记对象和范围
目前在校的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取得的创新成果。
二、创新学分登记类别
(一)课题研究。
(二)学术论文。
(三)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四)发明创造。
三、创新学分的计算
对不同形式的创新活动取得的创新成果,按下述规定分类计算创新学分。
1、参加课题研究取得成果的创新学分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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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级别 |
工作性质 |
可得学分 |
合作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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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主要合作者 |
3 |
前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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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合作者 |
2 |
前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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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主要合作者 |
2 |
前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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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合作者 |
1 |
前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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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或市级 |
主要合作者 |
1 |
前3名 |
2、发表科研论文的创新学分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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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级别 |
工作性质 |
可得学分 |
刊物级别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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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威期刊 |
独立完成 |
5 |
刊物级别以科研处的有关规定为准,或者按主管部门对该刊物级别的认定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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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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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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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 |
独立完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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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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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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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
学术刊物 |
独立完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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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
2 |
3、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创新学分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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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级别 |
获奖等级 |
可得学分 |
竞赛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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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一等奖 |
6 |
学科竞赛指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办的各学科的正式比赛,或由专业协会组织的正式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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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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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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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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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一等奖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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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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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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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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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或市级 |
一等奖 |
1 |
4、发明创造创新学分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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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获奖名称和等级 |
可得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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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利 |
发 明 |
第一专利人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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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 |
第一专利人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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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 |
第一专利人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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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二专利人以下以各级专利人得分,依次减少1分,少于1分的,以1分计。 |
四、创新学分的认定
1、学生填写《湛江师范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收集本单位学生的创新成果材料,并由本院学术委员会或主管教学副院长主持组成专家组(3到5人)对创新学分给予认定。认定汇总后将认定结果及《湛江师范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登记表》送交教务处。
2、教务处对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聘请专家重新认定,以确保认定结果的真实性。对经审核发现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要严肃批评。
3、同一类项目(如发表科研论文)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项学分,不同类项目(课题、论文、获奖)可相加计分。
4、教务员负责本单位学生创新学分的登记、创新成果材料归档等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请认真做好创新学分的登记认定工作,并于11月25日前把《湛江师范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登记表》和《创新学分登记汇总表》上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返回各二级学院登记学分。
教务处
2007-10-16 附:《湛江师范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登记表》、《创新学分登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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