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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2日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本科教学水平工作评估的要求,我校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建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为了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我处拟于下学期六月初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审查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认真设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内容。综合性实验不等于几个验证性实验的简单相加,是本课程或相关课程知识点整合的实验;设计性实验应体现以学生为主体,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的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对提出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方案认真审核,在内容和数量上务必达到评估方案的要求,并切实可行。
2、新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所需的设备、材料一并列入每学期的购置计划,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统一购置。
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应有与之相符的实验指导书,一般地应与验证性实验的指导书有所不同(参考附件4)。
4、为集中资源和力量,保证质量,扩大受益面,建议每门实验课程一般只开设1-2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在基础课、专业基础实验课程中应尽量考虑开设。
5、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各专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工作,尚未达到评估方案要求的,要采取措施,保证在下学期按要求开出;已经开出的,要认真收集有关资料和总结。
有关管理工作的要求请参考《湛江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讨论稿)》等有关附件。
教务处
200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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