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成绩管理,杜绝成绩认定、记载和修改不规范的不良现象,确保成绩管理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各二级学院应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录入课程成绩,未按时录入课程成绩及录入课程成绩错误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任课教师务必要认真校对学生成绩,无误后再提交,系统不再受理已提交成绩退回申请,调整为“成绩变更”流程。
二、成绩变更。凡涉及已提交成绩的修改,都必须通过该流程进行修改。由任课教师提交成绩修改申请,经开课部门教务员,教学院长审核,最后由教务处处长审定后,系统根据申请对学生成绩进行处理。原因不详细、证据不全、修改理由不被认可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的,成绩将不作变更。具体流程见附件《成绩修改【教师】操作流程》。
三、办理缓考。学生应在开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已经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否则,成绩无效。没在系统上办理缓考手续而又不按时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四、补考、缓考(重修缓考)成绩录入。补考成绩录入时,及格成绩统一按60分录入,不及格成绩按实际成绩录入;缓考成绩录入时按卷面成绩录入,系统会根据原教学班的比例和平时成绩生成总评成绩,因此任课教师在提交成绩时,务必要如实提交申请了缓考和重修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不能为了成绩提交方便直接填写“0”分。
五、转专业学生课程处理。在学生完成转专业后,各转入学院要负责处理好学生选课名单(配课),否则学生将无法查询新课程表,系统也无法安排考试、录成绩等。如专业转专业后学生需要补修课程,学生学院应该通知学生按照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补修相关课程,然后由学生本人到教务系统上申请补修。如因二级学院没及时处理好转专业学生选课名单,导致学生成绩无法录入者,后果由学生所在学院承担。
六、学生毕业后如需成绩单应到学校档案馆复印,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不再提供。
七、从2020-2021-1学期起,各学院成绩修改次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将在绩效考核“二级学院常规教学管理考核”中体现。希望各开课部门重视成绩管理工作,务必要核对准确后再进行成绩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