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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和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 来源: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和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2020年度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主要包括:

12017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22019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含延期)的项目。

2.校级项目

12017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22019年项目验收中被列为延期、暂缓通过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名单详细见《2019年省级、校级质量工程结项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2

二、结项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举措执行情况,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情况,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及后续建设规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方式

学校将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规定,组织校内外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负责人需要做5-8分钟的PPT进行现场汇报、完成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另行发通知)。校内结题通过后,方可参加省上验收。学校届时将开通省系统进行填报。在学校自查和校内结题的基础上,省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分类验收。

参加省级质量工程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实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省级验收不予通过。

(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方式

学校将按照质量工程各类项目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验收。

结项验收结论分为 “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

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向相关项目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进行结项验收,如仍不能通过结项验收,将取消建设项目称号;结论为“不予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送

1.省级项目纸质材料

所有省级项目验收统一填报《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见附件3

1)《申报书》一式5份;

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一式5份,其中验收登记表中的经费使用栏目必须有一份是加盖财务公章原件的;

3)《佐证材料》1套(佐证材料要有目录),请装订成册;

2.校级项目纸质材料

1)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提交《申报书》或《任务书》一式2份、《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表》(附件4)一式2份;其中校级项目《验收表》二级学院务必签署验收意见。

2)《佐证材料》1套(佐证材料要有目录),请装订成册;

3. 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纸质版材料

若有项目申请调整或延期的,填写好的纸质版调整申请表务必由二级学院签署意见。

所有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集审核后,一并报送到教研科王老师处(紫荆楼4401-4)。

(二)电子材料报送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省质量工程采取现场答辩,请申报人将答辩PPT发送教研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其他电子材料不用报送。文件名:姓名+省质量工程答辩PPT.

经学校内部验收通过后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大约在202011月底(具体开放时间以省系统开放时间为准)登录省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jc.scnu.edu.cn/)填报验收项目材料,未在系统进行填报的将无法参加省级网评验收。

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包含申报书、验收表、佐证材料三个类别,每个文件命名要准确)发送教研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文件统一命名:姓名+校级质量工程验收。

其他说明:若既是校级又是省级的项目,两种材料都须按各级要求填写报送。

六、时间安排

1113日集中提交材料,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校将统一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材料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二)逾期不报送结项验收材料或不提交延期申请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自动中止。

(三)若项目调整负责人的或者不能按时结项,需延长研究时间(原则上延长1年时间),请说明原因,务必填写《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备案表》(附件7,内含负责人调整汇总表或延期汇总表须填),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或延期。已经延期的今年必须参加验收。省级项目提交的调整申请表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审批,校级项目的调整申请表由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四)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及电话:

高老师:3183348;王老师,3183042

附件:   1.省教育厅文件

2.2020年度质量工程结项验收项目一览表(分类汇总)

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5.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

6.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指标体系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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