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一级认证准备暨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学校专业认证工作小组办公室9月30日发)要求,请各教学单位配合我处做好专业培养计划等教学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
一、专业教学相关数据
各二级学院下载“教研科相关数据”(见附件1)依据填表要求填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表2-8-1(二级学院协助填写)、“专业培养计划表”(表4-2)、“本科教学信息化(表5-3)”、“师范类专业培养情况”(表SF-8)。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研究科高老师:3183348,王老师、莫老师:3183042。
注意:1.《表4-2 专业培养计划表》相比较2019年的表格删除2字段:培养目标、毕业要求;2. 表5-3本科教学信息化(学年)相比较2019年表格新增1字段:立项时间;3.表SF-8:师范类专业培养情况(时点、学年)指标解释修订(详见填报指南)
二、实践教学相关数据
各二级学院下载“实践教学相关数据”(见附件2),依据填表要求填写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表2-4),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表5-1-3)、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表5-2-1)和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表5-2-2)。其中,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表2-4)相比较2019年表格删除了4字段:院系(单位)号、院系(单位)名称、地址、每次可接纳学生数(人);毕业综合训练包含了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社会调查报告等形式。填报如有疑问,请联系实践科张老师,电话:3183433。
说明:1. 各代码(号)指标,单元格格式要采用“文本”格式,并注意位数和开头数字“0”;2. 各二级学院搜集专业(系)数据后,要对所有专业(系)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不得以专业(系)为单位或简单打包上报;3.请各填报人依据表格指标解释以及 “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指南”(见附件4)认真填写相关数据,仔细核对、校验。
三、报送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6日下午3:00前将上报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学院名称+教务处本科数据”命名)发送至jiaoyanke66@126.com。
附件:1.教研科相关数据
2.实践教学相关数据
3.专业基本情况表
4.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指南
注:本次统计时间说明
时点: 截至2020.9.30
学年: 2019.9.1-2020.8.31
自然年:2019.1.1-2020.12.31
教务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