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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 来源:

各二级学院:

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学生实习质量,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简称“意见”,附件1)的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实习方案。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实习的要求,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课程标准科学制订实习方案实习方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

二、规范实习组织。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意见》规范组织实习,落实对实习方式、时间、地点、专业对口、组织、报酬等相关要求。禁止违规组织实习,如实习专业不对口、无合作协议组织实习、借助中介组织实习、实习企业违规收取费用、违规加班和夜班等,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三、加强实习管理。各学院和实习单位要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领队教师全程指导、共同管理。严禁借学生实习与实习单位、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

四、保障实习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实习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实习学生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及规定,维护好仪器、设备及相关用品,实习前须购买实习保险等。

五、强化应急管理。各学院要建立针对实习舆情安全事故等风险的处置预案。对发现的违规实习行为要立即核查,妥善处理,确保安定稳定。



教务处

2020年8月28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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