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投诉建议 信息综合搜索
 

·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广东省专业分组方案和招生计划 2024-06-19

·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院校代码:10579) 2024-06-19

·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公告 2024-05-27

·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含退役士兵、建档立卡)... 2024-05-10

 
  • 部  门:院长办公室信息与督办科

  • 电 话:0759-3182345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教务处 -> 公开信息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1.省级项目

2019年度省级教改项目;

2021年度项目结项验收中列为延期、暂缓通过的省级教改项目。

2.校级项目

2019年及之前尚未结项验收的校级教改项目,必须参加结项验收;

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根据个人完成情况自愿参加结项验收。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举措执行情况,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情况,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及后续建设规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一)省级教改项目验收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须提前按照2021年教育结项验收通知(附件2,供参考的相关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并接受学校教务处的初步审核。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组对教改项目进行校内结项验收,采用项目负责人PPT汇报(5-8分钟)、专家提问、项目组答辩的方式进行,汇报、答辩时间拟安排在12月10日。经校内结项验收通过后的省级教改项目,届时登录省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jc.scnu.edu.cn/)填报验收项目材料(另行通知),未在系统进行填报的将无法参加省级网评验收。

(二)校级教改项目验收方式

学校按照校级教改项目的要求,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结项验收。

四、验收结论

结项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向相关项目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进行结项验收,如仍不能通过结项验收,将取消建设项目称号;结论为“不予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

对于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学校将限制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

、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指标”(附件3),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实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省级验收不予通过。

(一)纸质材料

1.省级教改项目

1)《申报书》一式1份;

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一式3份,其中验收登记表中的经费使用栏目必须有加盖财务公章原件1份;

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验收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5);

4研究总结或研究报告1(模板见附件6

5)《证材料》1套,装订成册。

2.校级教改项目

1)《申报书》一式1份;

2)《岭南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验收表》(附件7)一式3份(其中验收登记表中的经费使用栏可以不盖财务公章,自己列支即可);

3)《岭南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验收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8);

4研究总结或研究报告1份(模板见附件6

5)《实证材料》1套,装订成册。

注:所有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集审核后,一并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电子材料

1.省级教改项目

各项目负责人申报书、验收登记表、验收项目汇总表、研究总结或研究报告、实证材料和答辩PPT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文件名:姓名+省级教改答辩材料

2.校级教改项目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项目负责人的验收材料[含申报书、验收登记表、验收项目汇总表(各单位汇总成一张表格)、研究总结或研究报告、实证材料]收齐后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文件名:单位名+校级教改项目验收材料

其他说明:若既是校级又是省级的项目,两种材料都须按各级要求填写报送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改若本次不参与结题,无需填写《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12515:00前将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完毕,逾期不报送结项验收材料或不提交延期申请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黄老师 3183348;莫老师 3183042。


附件:1.2022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名单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建设项目2021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指标

4.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5.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验收项目汇总表

6.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报告(模板)

7.岭南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登记表

8.岭南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验收项目汇总表

9.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


教务处

20221118




关闭

岭南师范学院 Z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校址: 中国 广东 湛江 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2393 传真:0759-3341440
           版权所有@ 2006-2010 岭南师范学院 粤ICP备05008890号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
鹤湖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