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岭南师范学院章程》(2022年核准稿)《岭南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岭师科研〔2016〕17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校学术委员会(2024年第1期)审议、校长办公会(2024年第7期)审定,同意成立人才工作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科研工作委员会。职责与构成人员具体如下:
一、人才工作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1.审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相关文件制度;
2.审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及师资队伍考核等方面的标准与程序;
3.审议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
4.指导和服务教学科研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5.审议校学术委员会安排的其他人才工作事项。
(二)人员构成
主任委员:吴 涛
副主任委员:阎开振、周小松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乔志强、刘鑫淼、张 军、陈金圣、陈 波、薛书文
人才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科研处,连海山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科建设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1.审议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
2.审议学校重大学科建设项目;
3.监督检查学科建设项目工作;
4.监督检查研究生学位点建设;
5.审议校学术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学科建设工作事项。
(二)人员构成
主任委员:金义富、吴 涛
副主任委员:周立群、刘群慧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邹长伟、陈金圣、周小松、黄 剑、阎开振,
学科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科研处,连海山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科研工作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1.审议学校重大科学研究发展规划;
2.审议科研项目、成果和奖励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等制度;
3.审议和推荐限项的科研项目与成果申报;
4.提供科研资源分配咨询服务;
5.审议校学术委员会安排的其他科研工作事项。
(二)人员构成
主任委员:吴 涛
副主任委员:刘群慧、陈 波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广斌、李清华、张 颖、黄 剑、童小彪、谢 琴,
科研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科研处,连海山兼任办公室主任。
岭南师范学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