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现将《湛江师范学院教学单位科研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湛江师范学院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湛江师范学院教学单位科研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
为适应学校内涵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学单位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广大教师多出科研成果、出好科研成果,提升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科研工作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推行以目标管理为主、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学校管理重在加强宏观调控,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转变。学院(部)管理重在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教学单位和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和科研积极性。
第二条 学校将科研任务分解为五项指标:①校外科研项目经费;②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数;③市厅级以上政府科研奖;④核心论文数;⑤权威刊物或SCI、EI、SSCI、A&HCI索引论文、出版著作以及发明专利授权合计数。此五项指标的权重比例为3:2:2:1:2,指标④和指标⑤中涉及有关作品件数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统计。五项指标量化后由学校下达到各教学单位,年终对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和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各教学单位年度考核评优重要依据之一,并与校内科研业绩奖挂钩。
第三条 科研任务量化方法
1、任务以各单位的折合当量人数为依据,计算时段为一个自然年。
2、折合当量人数的计算方法。正高:副高:中级:初级=1:0.6:0.4:0.2。公共课教师按对应级别折半计算,教辅系列人员按对应级别的0.4进行计算。拥有重点学科的单位当量人数要上浮,标准为一个规划重点学科上浮9个当量人数,一个非规划重点学科上浮6个当量人数,一个重点扶持学科上浮3个当量人数。
3、校外科研项目经费计算方法。每折合当量人数需完成的项目经费为: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科院、数科院、信息学院、商学院等单位1.5万元,人文学院、法政学院、教科院、外语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科院、思政部等单位0.7万元。
4、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计算方法。每折合当量人数负责项目0.08项。统计时,每项国家级项目可折算为三项省部级项目,每个新立项建设的厅级科研平台可折算为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每个新立项建设的省部级科研平台可折算为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与校外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如果我校教师以湛江师范学院署名并且排名在国家级前五名、省部级前三名,可进入统计范围,以实到我校的经费数占总经费数的比例值作为对应的项目数。
5、市厅级以上政府科研奖按需要完成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的四分之一下达,以市厅级政府科研三等奖为基本单位。按级别和奖次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法则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折算比值为4:2:1,其他奖次按三等奖折半计算;每项三等奖的国家级政府科研奖可折算为三项一等奖的省部级政府科研奖,每项三等奖的省部级政府科研奖可折算为三项一奖等的市厅级政府科研奖。
6、核心刊物论文数计算方法。每折合当量人数计1篇。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等同于核心刊物论文。
7、权威刊物或SCI、EI、SSCI、A&HCI索引论文、出版著作以及发明专利授权合计数按需要完成的核心论文数的三分之一下达。
8、本条5、6、7项只统计以湛江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成果。由校内多个部门共同合作取得的项目或成果,其分配比例由该项目或成果的负责人确定。
第四条 科研业绩奖计算方法
1、科研业绩奖由三部分组成:任务完成奖、超额完成奖与科研进步奖。
2、计算各单位任务完成率Ai
Ai=ai÷a×100%
其中,a为应完成任务数,ai为实际完成数。
3、任务完成率乘上权重后加和得各单位的总任务完成率Tj
Tj =∑(Ai×bi)
4、任务完成奖Fj计算方法:
当任务完成率Tj≥100%时,Fj=折合当量人数×0.12(万元);
当任务完成率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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