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3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
1.科研平台。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2.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二、申报名额
此次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在申报限额内自主确定申报数量。
1.重点平台: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2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各一项),其中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和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我校不可申报。
2.创新团队项目:我校可推荐上报3项。
3.重点领域专项:分为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等4个重点领域专项,我校申报总数不超过12项。
4.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两类项目我校申报总数不超过12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
四、评审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重点平台、创新团队项目和重点领域专项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方式予以立项。
五、经费资助
各申报类别资助经费请按照规定填写(详见附件3)。
六、评审及材料要求
1.校内材料提交要求:
(1)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中午12:00前)
(2)提交材料:二级单位纸质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按照重要程度排序)以及申报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交科研处负责科室,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表发送到科研处负责科室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遴选后获得学校推荐的项目负责人系统提交材料要求:
(1)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
(2)申报系统网址(https://gdjyky.gdedu.gov.cn)
各单位要对提交材料严格把关,科研处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
七、结题要求
1.省级认定的平台和科研项目结题要求:以省厅重点平台和项目申报具体要求为依据(详见附件1),申报人平台和项目应着眼于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在研究期限内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2.校级认定的特色创新类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以岭南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至少发表C类及以上论文1篇。
申报人参照以上结题标准,在申报书上具体列清楚,具体结题要求以申报书为准。
八、联系方式
科研平台:产学研合作科郑老师,电话:3183207,邮箱:articles1126@163.com
创新团队:学科建设科莫老师,电话,3183073,邮箱:xp4416@163.com
科研项目(理科材料):科研管理科闫老师,文老师3183225,邮箱:sbcg03@126.com
科研项目(文科材料):科研管理科赵老师,3183135,邮箱:sbcg03@126.com
补充说明: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support@e-plugger.com。随本通知下发的2022年旧版项目申报书仅作为参考,系统开放后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s://gdjyky.gdedu.gov.cn)下载(首页下载,无需登录)。系统开放时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