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即可,原件核对);
2、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获取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b)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注:
(1)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
(2)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3)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登录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采购中心直接点击磋商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岭南师范学院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磋商开始前岭南师范学院紫荆楼106开标室(提前30分钟)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
地点:岭南师范学院紫荆楼101评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岭南师范学院
办公地址:紫荆楼108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9-3182851
十一、重要说明
1、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一经在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采购中心网(http://202.192.128.61/ztbc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采购中心网(http://202.192.128.61/ztbcg/)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