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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艺术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3日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


根据 粤发改社会函【2014181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岭南师范学院 现对岭南师范学院艺术教学楼建设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岭南师范学院艺术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岭南师范学院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759-318270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 童小姐 联系电话: 020-873715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岭南师范学院雷阳区西南侧)

四、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约: 5755万元(暂定)。

五、资金来源:学校自筹解决。

六、标段划分及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及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岭南师范学院艺术教学楼建设工程,基地面积:5152.00,总建筑面积:22970.00(地下壹层,地上六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498.00,地下建筑面积472.00及其他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监理范围: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保修阶段(含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4、招标控制价:135.14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822日至2016 829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823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829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投标申请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4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2 1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本招标项目报名结束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20天。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收款凭证。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岭南师范学院,电话: 0759-3182700 ,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zggzy.cn/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siteId=1&channelId=628&infoId=474526

    岭南师范学院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201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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