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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建、修缮工程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我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教育系统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广东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办法》和《岭南师范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是指列入学校预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工程项目和自筹基本建设投资的工程项目;学校各单位用于修缮(办公室、实验室改造,房屋装饰,供水供电改造,道路、绿化、安全消防设施、通讯及网络等工程项目的修建)投资的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等。

其资金来源包括上级拨款、学校自筹、科研经费、接受捐赠等。

第三条 基建、修缮项目审计,是指审计部门从项目投资经济活动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对其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目的,是促进项目建设有关单位加强管理,保障建设、修缮资金合法、合理使用,提高投资建设效益,提高基建、修缮项目管理水平。

第五条 基建、修缮工程的审计范围:

(一)基建项目

新建、改扩建的国家投资、自筹资金投资的基建项目。

(二)修缮工程、设备安装项目

1、单项预算造价在5万元以上的修缮、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2、单项结算造价在2万元以上的修缮、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三)其他项目

1、金额在1万元以上与基建、修缮工程的相关项目费用审核;

2、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程审计项目。

第六条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主要审计内容

(一)审计部门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预算进行审核,对工程预算的项目、标准及相关内容提出审计意见,并对有关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严格的审计监督,保证项目预算的有效性。

(二)审计部门对工程项目各种费用进行审核,包括:设计费、监理费、测试费等各种与基建相关的费用。审核各项收费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理。

(三)审计部门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结算进行审核,其中包括:

1、结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

2、工程量是否真实,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套用定额是否准确、合规。

3、现场签证单是否真实,所列的计量是否准确等。

4、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

5、建设项目概预算最终执行情况如何。

(四)学校要求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程项目,审计部门委派审计人员或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跟踪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岭南师范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

(五)不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部门对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工作内容采取不定期抽查形式,审计处重点审计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

第七条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程序:

1、建设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由基建部门初审后送审计部门审核。对投资金额比较大及使用省级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审计项目委托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报请校领导同意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核结果经审计部门、基建部门、施工单位确认后执行,其资料一式五份。

2、修缮工程项目的预、结算项目,由报送单位初审后,送审计部门审核。

3、对于各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项目,审计部门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单,以此作为财务付款的依据。

4、基建部门和修缮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报送真实、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给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对自审项目的审核一般不超过60个工作日。

第八条 基建部门和修缮项目主管单位及财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基建、修缮工程的审计工作,项目送审单位应按照不同类型审计项目要求搜集文件、报表和资料送审。送审资料原则上要求是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则要求在复印件上书写“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有经办人签名和加盖公章。

(一)基建工程预算审计:

1、项目批准建设的有关文件、设计文件、概算文件;

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及电子版图纸和说明书;

3、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文件;

4、设备价格资料;

5、特定工艺的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

6、工程预算书及专业造价软件编制的电子版文档;

7、业务部门初步审核意见;

8、特定项目取费文件及标准;

9、其他与预算相关的证明资料。

(二)基建工程结算审计:

1、项目批准建设的有关文件、设计文件、概(预)算调整文件;

2、初步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4、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

5、工程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如竣工图纸没有监理单位签字盖章需承办部门经办人签字并盖公章)及图纸电子版和竣工相关材料;

6、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出厂合格证书、供应商及有关验收资料;

7、设计变更资料、工程变更、索赔、现场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工程进度表及有关施工记录;

8、双方确认工程增减价款及相关资料;

9、工程材料价格确认资料;

10、工程监理过程的记录材料;

11、隐蔽工程的验收材料;

12、经基建部门初审的结算书一式两份及专业造价软件编制的电子版文档;

13、有关财务收支资料和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法规及取费文件;

14、其他与结算相关的证明材料;

15、如工程项目为省级财政投资项目需报送省财政厅,报送资料需按照广东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

(三)修缮工程预算审计:

1、经审核的施工图纸,如没有图纸,提供送审单位确认的工程量说明书(要求说明材料品种、规格、具体做法等);

2、预算书及专业造价软件编制的电子版文档。

(四)修缮工程结算审计:

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证明资料;

2、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如竣工图纸没有监理单位签字盖章需承办部门经办人签字并盖公章)及图纸电子版,如没图纸请提供工程量清单签证(注明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3、预算书一份,经送审单位初审的项目结算书一式两份及专业造价软件编制的电子版文档;

4、结算项目的验收证明;

5、其他与结算相关的证明资料;

6、经过招投标的修缮项目,按照基建工程结算审计要求提供资料。

对于上述提到的资料,原则上要求送审部门一次性送齐,变更材料、变更签证要严格审核,送达审计的全部资料及有关变更、签证手续,一般不予更改和补办,如确实需要更改和补办时,必须提交更改和补办报告,经送审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送交审计处。工程项目管理部门送交资料应填写《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资料交接清单》见附件。

第九条 对于水、电特急工程,应即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施工时由主管单位派人进行现场指导,施工单位做好特急工程施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工程使用的材料(厂家、品牌、规格、用量)、工程量、投入人工等,以便准确的审核。

第十条 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要认真遵守审计程序,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部门将不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有关单位负责。

(一)未按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审计立项手续的。

(二)随意分拆工程,逃避学校招标和审计程序的。

(三)擅自改变施工方案,随意变更工程,未经批准施工的。

(四)缺少隐蔽工程、设备材料、工程变更审计签证的。

(五)申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六)违反规定预付和结算工程款项的。

(七)串通施工单位损害学校利益的。

(八)其他应报审计不报审计,逃避审计监督行为的。

第十一条 在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如发现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审计部门将材料整理并移交学校纪检部门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依法依纪处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施行,2006年制定的《湛江师范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学校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资料交接清单

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公章:

序号

资料名称

数 量

备 注

套(份)

页(张)

1

项目批准建设、概算调整文件、设计文件

2

初步竣工验收报告

3

工程招标文件

4

工程投标文件

5

招标答疑、询标、图纸会审及其他会议纪要

6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或协议

7

设计变更资料、工程变更签证

8

联系单

9

工程材料价格签证单

10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1

施工图纸

12

竣工图纸

13

工程结算书

14

工程项目验收资料

15

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供应商及有关验收资料

16

其他资料

17

18

19

20

交付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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