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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总结(2017-2021)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6日 来源:

岭南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总结

 

本届学术委员会自2017年12月以来,依据《岭南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各项规定开展工作,在学校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地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对本届学术委员会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一、本届学术委员会履职情况

校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紧密对接学校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学术为本的有效途径,为学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深化内涵建设、实现核心目标夯实了基础。

(一)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学术治理能力

1.成立岭南师范学院学术道德委员会和岭南师范学院伦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学术道德相关工作,规范学校师生开展涉及人体和动物等相关实验,保障学校学术委员会在涉及学术道德、伦理等的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9年9月设立了岭南师范学院学术道德委员会和岭南师范学院伦理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运行良好,在相关学术领域发挥了突出作用。

2.调整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

因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岗位变动,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经民主推荐、校长提名、酝酿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2019年4月,调整了学校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保证学术委员会正常平稳运行。

3.组织并督促校内各相关单位成立学术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二级学院(研究院)学术事务管理,2019年,组织并督促二级学院(研究院)设立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对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学术事项开展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

4.组织开展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积极认真组织换届各项工作。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确定了学校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及组成,还按程序推选和提名了委员。今天我们将对新一届获推荐提名的委员候选人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遴选产生委员初步人选,提名主任委员候选人。

(二)认真履行职责,对学校学术事务进行审议、决策

1.审议并通过重点学科和学位点团队遴选名单、校内科研平台遴选名单、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等。

1)2018年6月5日,审议了第六轮重点学科和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建设团队事宜。

2)2019年4月23日,学术委员会审议2019年校内平台立项名单。

3)2021年4月8日,学术委员会审议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2.审议并通过研究生管理文件、师资管理文件、相关工作方案、章程等文件

1)2019年6月4日,审议并通过岭南师范学院各专业选考科目(3+1+2模式)方案。

2)201811月1日,审议并通过科研管理等相关文件。

3)2019年7月12日,审议并通过《岭南师范学院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岭南师范学院伦理委员会章程》。

4)2019年11月12日,审议并通过《岭南师范学院“燕岭育苗计划”暂行办法》、《岭南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规定(试行)》、《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办法(试行)》等。

5)2020年6月28日,审议并通过《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岭南师范学院毕业研究生就业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试行)》、《岭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试行)》、《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

6)2021年4月8日,学术委员会审议《岭南师范学院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3.审议并通报学校核心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6月28日,审议并通报了新校区(湖光校区)建设工作和申硕相关工作进展,与会委员针对相关工作展开研讨,为学校重点工作下一步计划和拟开展的任务提出意见和建设性建议。

    4.学术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学术道德委员会对涉及学术道德事务进行调查和处理

1)2019年9月12日,学术道德委员会委员学习《岭南师范学院学术道德规范与管理办法》;处理学术道德信访内容,并函转相关单位学术委员会调查。

2)2020年6月28日,学术道德委员会审议了相关人员学术道德信访事件的处理结果,并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5.学术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伦理委员会办理涉及伦理相关事务

1)2020年4月13日,审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动物及人体实验伦理问题,共审查14个项目,并同意上报。

2)2020年8月26日,审查2021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动物实验伦理问题,共审查2个项目,并同意上报。

3)2021年3月17日,审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动物及人体实验伦理问题,共审查8个项目,并同意上报。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学术委员会在今后工作中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确保在学校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重要作用,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一)做好换届工作,保障委员会顺畅运行

岭南师范学院本届学术委员会已经届满。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已启动学校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接下来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认真负责地做好学校及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换届过程中,做好征求意见和相关推荐工作,加强对遴选委员学术水平、学术道德等的审核,做到公平公正,保证委员构成具有代表性和认可度。

(二)创新制度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学术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高等教育学术委员会章程》《岭南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各级各类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在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尊重学科与学术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探索完善委员退出与增补机制,进一步推进学术权力的规范运行,确保学术委员会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

(三)提高学术委员履职能力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2.树立法治思维,依法依规行使学术委员会委员职权;

3.加强学习研究,切实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4.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学术委员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5.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学术事务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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