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据气象部门最新快讯:今年第7号台风“海高斯”于8月18日下午5时加强为强热带风暴级,其中心位于江门台山市偏南方向约27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5米/秒)。据预计,“海高斯”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并将于19日早晨到上午在广东珠海到吴川一带沿海登陆,最大可能在台山到阳江一带沿海登陆(33-38米/秒,12-13级,台风级),登陆后继续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受其影响,18日夜间至19日夜间,广东沿海将有8-9级大风,部分海域或地区的风力10级,台风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和地区风力可达11级-13级,粤西市县和江门有暴雨到大暴雨,珠江三角洲南部市县和汕尾有大雨到暴雨。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公共财物的安全,根据校领导指示和学校应急工作预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
二、做好预案,及时防范
(一)各单位要迅速做好本单位负责范围内防风防汛工作,特别要加强实验室、档案馆、图书馆、工地等重点场所的防御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公共财物的安全。
(二)将防风防汛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考虑,不能顾此失彼。
(三)加强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预警预报。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五)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请校内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密切关注气象台等相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提醒师生员工、值班人员和校内教工住户,并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要求,主动做好防御工作。
校长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