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第七届“师德先进个人”学院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七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关于开展学校第七届“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候选人评选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经广泛宣传动员、个人申报、学院评选推荐小组召开评审会议推选等程序,决定推荐王毓、吴琴为学校第七届“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21年6月2日上午12:00。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学院办公室凌红平主任反映,电话:3182776/15573808819。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