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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04 09:53:32 浏览次数:

机关[2009]12号

机关各党支部:

一年来,机关各支部认真按照机关党委关于开展机关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建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主题鲜明、富有成效的共建活动,共建活动取得丰硕成果,机关党委对在第一轮共建活动中表现较好的支部进行了表彰。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推进工作,打造机关党委工作品牌,现就进一步做好共建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共建活动要求

1.要突出计划性。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共建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活动务实。机关党支部要主动与学生党支部联系,切实加强对共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2.要突出创新性。要把共建活动作为党建工作创新载体抓实抓好,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共建活动的积极性。要结合支部的实际,在开展共同党日活动、学习讨论、作报告或讲座、座谈、联谊、帮扶、顶岗锻炼等共建活动形式上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内容,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共同把共建活动推向深入,积极打造成为机关服务师生的良性机制。

3.要突出实效性。共建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员的作用,全面参与学校博雅教育工程。结对的党支部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把工作实践与专业学习结合起来,把教工党建与学生党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把立足点放在办实事、求实效上,在促学生成长成才上下功夫,以点带面,不断推进共建活动向深层次发展。

二、新一轮共建活动先进支部评选标准

一是共建活动主题鲜明突出。要紧扣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博雅教育等主题,紧扣学校改革发展和机关党建工作实际。
        二是共建活动内容深刻,形式新颖生动,能做到寓思想性、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实效性于一体,使参加活动的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    三是共建活动计划周密、推进有力。能有效地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对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大激励作用。党员参与率在80%以上。到2010年5月底前共建活动要开展不少于两次。
     四是共建活动效果明显和特色突出。能体现本部门开展共建活动的较高水平,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和鲜明特色。

五、各支部要提交至少一篇以上有关共建活动内容的论文。

三、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请各支部于2009年11月16日前将新一轮共建活动方案报送机关党委。

2、新一轮共建活动进行评选表彰拟定于2010年7月1日前进行。届时参加评选共建活动先进支部要在2010年5月底前要提交材料(包括开展共建活动的计划(方案)、总结、相关佐证材料)。

3、各支部在活动过程中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意收集保存相关的活动材料特别是电子文档、图片、视频等。

4、需要变更共建学生支部的,要报机关党委备案。

 

湛江师范学院机关党委

2009年11月3日

附:支部共建活动结对登记表


机关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

名   称


名   称


支部书记


支部书记


支部委员


支部委员


党员人数


党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