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2017〕50号
机关党委关于转发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指导意见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规范提质行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校党委组织部印发《岭南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的指导意见》(组织〔2017〕120号),对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提出了指导意见。现将相关通知转发,请各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本学期的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并认真开展好组织生活。
机关党组织生活是学校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支部拟定本学期的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要从实际出发,创新思路,努力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提升机关党组织生活吸引力与实效性。具体要注重做到“三结合”:党组织生活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要与推动机关党建规范提质有机结合,要与做好本职工作、落实机关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有机结合。要重点落实好机关党委“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支部共建、“百联树人”计划等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请各支部认真研究本学期组织生活计划安排,填写《XX党委(党总支)2017年下半年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表》,于10月18日前报送机关党委(发至邮箱dangban2633@126.com)。
各支部要在党委组织部提供的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认真做好记录,完整保存学习计划、考勤记录、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的文字及影像记录。机关党委将定期对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检查,不断规范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
附件:机关(2017)50号机关党委关于转发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