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2018〕2号
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现将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织〔2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支部此项工作要在2018年3月21日前完成,会前要把会议时间地点报机关党委,会后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表格(转发通知附件2、4、5)于2018年3月22日上午前报送机关党委,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机关党委邮箱dangban2633@126.com。
附件: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织〔2018〕5号)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