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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 09:24:47 浏览次数:


机关〔2018〕2号


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现将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织〔2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支部此项工作要在2018年3月21日前完成,会前要把会议时间地点报机关党委,会后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表格(转发通知附件2、4、5)于2018年3月22日上午前报送机关党委,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机关党委邮箱dangban2633@126.com

附件: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织〔2018〕5号)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