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2016〕14号
机关党委关于统一每月党费收缴时间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根据党费收缴的相关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党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党费收缴时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机关党委统一将每月的23日作为党费收缴的时间(若23日恰好为周末或节假日,顺延至周末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于每月23日下午3时前将本支部党员当月的党费交到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于当天下午4时前办完将党费存入学校党费收缴账户的手续。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对我校教职工党员党费计算基数进行调整的通知》(岭师组〔2016〕245号)要求以及机关党委的相关布置,各支部集中在11月23日下午3时前将支部党员补交的党费交到机关党委。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