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2015〕16号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有关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机关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聚焦机关作风,提升机关职能部门服务水平和质量,机关党委决定开展“十佳科长”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广大机关干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求真务实、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拼搏的优秀科级干部。为表彰先进,机关党委决定评选表彰“十佳科长”,用榜样的力量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优化工作作风,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院校而不懈努力。
二、评选范围
凡机关党委现任科级干部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
2.作风优良。严以修身,工作务实高效,执行力较强,积极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经验,创造性开展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善于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真心实意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协作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履职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精通业务,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认真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能较好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4.清正廉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以用权、廉洁从政、干净干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及所在科室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5.业绩突出。全面履行职责,勇于担当,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所在科室或分管的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或在重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等。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由个人自荐、支部推荐、机关党委组织评选的办法进行逐级审核考察。
(一)推荐。各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推荐1-2名候选人,推荐时要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得票情况,结合平时表现,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测评情况,推荐表格、事迹材料等报机关党委。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如无合适人选,本单位可不推荐。
(二)评选。由机关党委组织评审会进行评选,中间设置网络评选环节,结果供评定参考
(三)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对“十佳科长”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四)表彰。根据公示情况,机关党委发文并在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五)学习宣传。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向“十佳科长”学习的活动,通过印发先进事迹材料、视频、网站、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党支部要将“十佳科长”评选活动作为践行“三严三实”、推进优质服务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层层把关,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并把此次活动作为外树形象、内聚人心、弘扬正气、促进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
(二)精心组织。在评选和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公平公正,高标准、严要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按照程序,高质量地做好评选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优中选优,确保将真正优秀、群众公认的人员推选出来,并对所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严肃纪律。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各单位对推荐人选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
六、材料提交
各支部推选出来的候评对象要整理提炼先进事迹材料。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机关党委“十佳科长”评选民主测评结果汇总表》、《机关党委“十佳科长”评选审批表》、候评对象网络评选宣传材料1份(300字以内)以及相片2-3张(宣传材料与相片提交电子版)。请把申报材料于2015年10月20日前报来机关党委(行政办公楼405室,3182677),电子版请发至机关党委邮箱(dangban2633@126.com)。
附件:1.机关党委“十佳科长”评选民主测评结果汇总表.doc
2.机关党委“十佳科长”评选审批表.doc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