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2015〕20号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扎实开展好机关党委“十佳科长”评选工作,抓好评选过程各个环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机关党委“十佳科长”评选办法。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各支部认真研究,并于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的第四期机关论坛暨“书记项目”推进会上反馈修改意见。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10月26日
机关党委“十佳科长”评选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提升机关党委“十佳科长”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突出评选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十佳科长”评选表彰的通知》(机关〔2015〕16号)通知要求,现制定评选办法如下。
评选共分资格审查、广泛测评、网上评选和现场评选等四个步骤。
一、资格审查。机关党委汇总各支部推荐人选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十佳科长”评选表彰的通知》(机关〔2015〕16号)的要求和规定,对推荐过程和各支部候选人名额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征求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工会(计生)等部门的意见,确定机关党委“十佳科长”资格人选。
二、广泛测评。机关党委印发“十佳科长”资格人选的主要事迹材料及测评票至各支部。由各支部组织本单位人员,根据事迹材料,集体评议,择优推选出15名候选人进入网上评选和现场评选环节。
三、网上评选。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影响力,提升“十佳科长”的美誉度,设置网上评选环节,开通微信投票,公布“十佳科长”候选人名单和简要事迹材料,接受网上评选。根据网上评选的得票情况,设最佳网络人气奖1名。网上评选不计分值,得票情况汇总印发给现场评选会的评委作参考。
四、现场评选。机关党委组织召开演讲评审会,由各候选人就如何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优质服务作主题演讲,每人演讲时间6分钟。由机关党委委员、纪委、组织、人事、工会等部门领导和教师代表共9人组成评委会,对各候选人表现情况进行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按总得分高低选出“十佳科长”人选,并确定提名奖5名,进入公示环节。
本办法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