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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学党章 守纪律 当先锋”主题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8 09:27:53 浏览次数:

机关〔2015〕27号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根据党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的通知》(组织〔2015〕43号)要求,为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守纪律讲规矩,当先锋作贡献,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机关党委在党员中开展“学党章 守纪律 当先锋”主题教育。

现将相关通知转发,请各支部认真学习,明确主题教育的目的、内容和要求,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知识测试等各个阶段的主题教育。请各支部于11月26日前将专题研讨会的时间、地点,党员参加知识测试的名单,以及讨论交流的心得体会报机关党委。(邮箱:dangban2633@126.com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 守纪律 当先 锋”主题教育的通知》的通知(组织〔2015〕43号)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