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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海涛副书记和李江凌副院长组织关系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30 08:25:23 浏览次数:

机关〔2013〕13号

 

武装部保卫处党支部、校团委党支部、基建处党支部:

由于学校领导刘海涛副书记、李江凌副院长分工已调整,经机关党委研究,刘海涛副书记的组织关系由原来的武装部保卫处党支部转到校团委党支部,李江凌副院长的组织关系由原来的校团委党支部转到基建处党支部。请办理好组织关系转接的有关手续。

 

                   中共湛江师范学院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