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办〔2013〕5号
校内各单位:
为配合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湛师学生〔2013〕89号)要求,决定组织部分干部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到学生公寓值班。请通知有关人员按值班安排表依时到岗值班。
有关要求和说明:
1.值班地点在各宿舍区。
2.值班人员主要任务:协助维护学生宿舍区正常秩序,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请由本部门安排一名科级干部代为值班,并将名单报告党委办。
4.值班人员交班时请填写《2013届毕业生离校期间干部值班登记表》,并签名。
5.值班人员之间如有互换,需提前报党委办备案。
6.在下一班人员未到达之前,请值班干部坚守岗位。
7.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系电话:李海文13702727178,李 粤13822586388。
附:2013届毕业生离校期间部分干部到学生公寓值班安排表.doc
党委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