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2014〕5号
机关党委各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继续实施“执行力建设”和“优质服务建设”专项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职能部门服务水平和质量,结合2014年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书记项目”的工作部署和时间要求,现对做好机关优质服务创建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评选机关党委服务型党支部5个、优质服务岗10个、优秀服务标兵10名。
二、评选程序
(一)深入创建和酝酿推荐。各支部 根据“机关〔2013〕8号”通知要求,支部按“六强”、科室按“五优”、个人按“四好”标准,大力推动优质服务创建,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规范管理,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机关职能业务工作的科学发展。在创建活动中酝酿推选本单位的党支部集体、科室和党员分别参评服务型党支部、优质服务岗和优秀服务标兵。请各支部至少推选参评2项(即不分类,至少推荐2个候评对象)。
(二)支部申报。各支部推选出来的候评对象要分别整理一份自去年以来开展“优质服务创建”的总结材料,每份材料字数不超过1200字,应突出主要措施、成效和有关佐证数据等,并配有相片2-3张(相片不粘贴在文档上),于9月下旬前以电子文稿方式报送到机关党委邮箱(dangban2633@126.com)。
(三)网上公示。10月上旬,机关党委将各支部推选出来的候评对象的工作总结图文材料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评议。
(四)汇报评选。10月中旬,机关党委将召开评选汇报活动,把总结评选与创建交流紧密结合,提促创建成效。
(五)表彰奖励。11月份,机关党委对机关优质服务创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重视推选,评建结合。机关优质服务创建评选工作是机关党委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效益要求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党支部要把服务型党支部、优质服务岗和优秀服务标兵创建活动与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密结合起来、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各党支部的推荐评选工作要认真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被推选的候评对象要积极履行岗位责任,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良好的业绩和精神风貌接受群众评议。
(二)严格评选标准和程序。认真贯彻“机关〔2013〕8号”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党支部的“六强”、科室的“五优”和个人的“四好”创建标准,按照推荐评选的程序和名额要求,坚持好中选优。要保证推荐评选的集体和个人的先进性、示范性,真正把机关党委在创建优质服务工作中的优秀代表评选出来。
中共湛江师范学院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4月8日